病歷複印的內容有哪些
醫療事故責任2.84W
病歷複印件包括病歷首頁、病程記錄、各項檢查如實驗室檢查、超聲、心電圖、照片、CT等、醫囑單、體温表、其他醫療文書如手術知情同意書等和出院記錄。
《醫療機構病歷管理規定》第七條 醫療機構應當建立門(急)診病歷和住院病歷編號制度,為同一患者建立唯一的標識號碼。已建立電子病歷的醫療機構,應當將病歷標識號碼與患者身份證明編號相關聯,使用標識號碼和身份證明編號均能對病歷進行檢索。
門(急)診病歷和住院病歷應當標註頁碼或者電子頁碼。
-
醫療事故中毀滅證據犯法嗎?
一、醫療事故中毀滅證據犯法嗎?醫療事故中毀滅證據犯法,如果情節嚴重的情況之下,是有可能構成我們國家的刑事犯罪行為,門診病歷和住院病歷能作為醫療事故訴訟證據。患者病歷包括門診病歷和住院病歷,是患者就診最原始的證據材料,由醫生記載下了患者主訴的基本情況、...
-
醫療事故責任罪怎麼認定?
一、醫療事故責任罪怎麼認定?醫療事故責任罪的認定條件是:(一)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醫療單位的工作秩序,以及公民的生命健康權利。犯罪對象是生命健康安全正遭受病魔侵害的病人。所以,倘若救治措施不能客觀上起到控制病情發展的作用,則必然由於病情發展而引起...
-
發生醫療事故醫生應如何處理
一、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十三條,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發生或者發現醫療事故、可能引起醫療事故的醫療過失行為或者發生醫療事故爭議的,應當立即向所在科室負責人報告,科室負責人應當及時向本醫療機構負責醫療服務質量監控的部門或者專(兼)職人員報告;負責...
-
病例需要蓋章嗎?
律師解析:門診病歷不需要蓋章。根據醫療機構病歷管理規定,複印或者複製的病歷資料經申請人核對無誤後,醫療機構應當加蓋證明印記。醫療機構可以為申請人複印或者複製的病歷資料包括:門(急)診病歷和住院病歷中的住院志(即入院記錄)、體温單、醫囑單、化驗單(檢驗報告)、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