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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如何保護醫患雙方的權益?

醫患關係是現在的一個熱點話題,因為醫患關係緊張已經不是一天兩天了,因為雙方溝通有誤或者其他什麼原因,使得現在的人覺得醫患雙方的權益都無法得到很好的保障。如何減少醫患之間的糾紛?這是我們值得去考慮的一個問題,但是現在想先就“法律如何保護醫患雙方的權益?”這個問題進行解答。

法律如何保護醫患雙方的權益?

一、法律如何保護醫患雙方的權益

根據我國現行法律、法規的規定,醫患糾紛可以通過三種途徑解決:

1、自行協商。醫患雙方可以自主自願地進行協商處理,所達成的協議只要不是受脅迫所籤或存在重大誤解,其協議是合法有效的。這種處理方式對醫患雙方來説無疑都是最優選擇,不僅利於改善醫患關係,而且醫院的聲譽也不會受到太大影響。

2、行政解決。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的規定,衞生行政管理部門可以依法對醫患糾紛進行調解。

3、第三種途徑就是司法裁決。但醫療事故引發的醫患糾紛與非醫療事故引發的醫患糾紛的法律適用是不盡相同的,前者需適用醫療事故條例進行裁決,而後者則依照民法通則及相關司法解釋予以裁判。

二、醫療糾紛解決途徑注意事項

在醫患糾紛訴訟中,患者在起訴時應注意是否超過了訴訟時效。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第二,醫患雙方承擔好自己的舉證責任。

第三,應選擇最恰當的法律、法規及有針對性的證據,以支持自己的主張和保護自己的權利。這是因為同一醫患糾紛可能發生法律競合的問題,但依據不同的法律規定,其法律責任可能有較大區別,關鍵是看哪一部法律、法規,哪一具體法律條款對自己更有利。訴訟中應圍繞核心問題進行舉證、質證,可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綜上所述,可以通過法律的一些途徑來保護醫患雙方的利益衝突,這也讓對“法律如何保護醫患雙方的權益?”這一問題得到很好的回答。再從五個方面來回答醫患矛盾的解決辦法,打造和諧的醫患關係。從這五條可以看來,打造和諧的醫患關係不僅僅需要醫院工作人員同時也需要患者以及家人的支持,在醫院服務逐漸人性化的時候,患者以及家人也需要給予醫院工作人員一定的信任,這樣才能為社會傳遞“正能量”。

標籤:醫患 權益 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