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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況不認定為醫療事故?

一、哪些情況不認定為醫療事故

哪些情況不認定為醫療事故?

我國法律規定,除了因患方原因延誤診療導致不良後果的情況外,還有其他五種情況不能認定為醫療事故。

1、醫生在緊急情況下為搶救垂危患者生命而採取緊急醫療措施造成不良後果的。

2、在醫療活動中由於患者病情異常或者患者體質特殊而發生醫療意外的。

3、在現有醫學技術條件下患者發生無法預料或者根本就無法防範的不良後果的。

4、醫生為患者處理病情時由於無過錯輸血感染造成患者不良後果的。

5、因地震等不可抗力造成患者不良後果的。

二、認定醫療事故的條件有哪些

1、醫療事故的責任人必須是經過考核和衞生行政機關批准或認可,取得相應資格的各級衞生技術人員(亦包括從事醫療管理和後勤服務等人員);

2、醫療事故的行為人必須有診療護理工作過失,包括疏忽大意和過於自信兩種過失,且必須具有違法性和危害性;

3、必須是發生在診療護理工作中(包括為此服務的後勤和管理);

4、給病員造成的危害結果必須符合“死亡、殘廢、組織器官損傷導致功能障礙”,否則不能認定為醫療事故;

5、危害行為與危害結果之間必須有直接的因果關係。

法律依據: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全文》

第三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屬於醫療事故:

(一)在緊急情況下為搶救垂危患者生命而採取緊急醫學措施造成不良後果的;

(二)在醫療活動中由於患者病情異常或者患者體質特殊而發生醫療意外的;

(三)在現有醫學科學技術條件下,發生無法預料或者不能防範的不良後果的;

(四)無過錯輸血感染造成不良後果的;

(五)因患方原因延誤診療導致不良後果的;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後果的。

標籤:認定 醫療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