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界定的範圍有什麼
一、醫療事故罪與醫療差錯的界限
區別在於所造成的後果不同。前者未造成就診人死亡、殘廢、組織器官損傷導致功能障礙的不良後果;後者則造成了就診人死亡或身體健康嚴重損害的後果。
二、醫療事故罪與醫療意外的界限
醫療意外與醫療事故罪中的疏忽大意過失頗為相似,二者不但都發生了嚴重後果,而且對嚴重後果的發生都沒有預見。二者的區別在於,疏忽大意過失對嚴重後果的發生是應當預見而沒有預見,醫療意外是對嚴重後果的發生是難以預見而沒有預見。
三、醫療事故罪與醫療技術事故的界限
區別關鍵在於造成事故的原因是失職行為還是技術失誤。相關法律將醫療事故罪限定為責任事故,醫務人員因技術過失所致事故,不構成犯罪。
【法律依據】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條:醫務人員在診療活動中未盡到與當時的醫療水平相應的診療義務,造成患者損害的,醫療機構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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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醫療責任是否可主張精神損害
一、民法典醫療責任是否可主張精神損害民法典規定,醫療責任如果造成受害人嚴重精神損害的,受害人或者其家屬可以主張精神損害賠償。《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條【精神損害賠償】侵害自然人人身權益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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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醫療損害賠償有精神損失費嗎
一、民法典中醫療損害賠償有精神損失費嗎民法典規定,醫療事故如果造成受害人或者受害人親屬嚴重精神損害的,可以主張精神損害賠償。《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人身損害賠償範圍】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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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醫療鑑定多久有效
一、做醫療鑑定多久有效1年內是有效的。《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三十七條發生醫療事故爭議,當事人申請衞生行政部門處理的,應當提出書面申請。申請書應當載明申請人的基本情況、有關事實、具體請求及理由等。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身體健康受到損害之日起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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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能夠申請延遲訴訟嗎
一、醫療事故能夠申請延遲訴訟嗎1、一般情況下不能延長,但有特殊情況的能夠延長。2、法律依據:第一百八十八條【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