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鑑定範圍是怎樣的
醫療事故,是指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違反醫療衞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範、常規,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事故。顯然,這一規定將醫療事故的範圍擴大到了所有的“患者人身損害”。
法律依據:《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暫行辦法全文》 第三十五條
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書應當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一)雙方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及要求;
(二)當事人提交的材料和醫學會的調查材料;
(三)對鑑定過程的説明;
(四)醫療行為是否違反醫療衞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範、常規;
(五)醫療過失行為與人身損害後果之間是否存在因果關係;
(六)醫療過失行為在醫療事故損害後果中的責任程度;
(七)醫療事故等級;
(八)對醫療事故患者的醫療護理醫學建議。
經鑑定為醫療事故的,鑑定結論應當包括上款(四)至(八)項內容;經鑑定不屬於醫療事故的,應當在鑑定結論中説明理由。
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書格式由中華醫學會統一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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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過錯必須做鑑定嗎
在存在爭議的情況下是需要鑑定的。司法鑑定機構的鑑定結論確立的過失參與度是法院確定醫療機構法律責任所參照的醫學依據,責任比例應在醫學鑑定結論的基礎上進行劃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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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單方面提出醫療鑑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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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過錯鑑定多少錢
《司法鑑定收費管理辦法》第八條涉及財產案件的司法鑑定收費,根據訴訟標的和鑑定標的兩者中的較小值,按照標的額比例分段累計收取。具體比例如下:(一)不超過10萬元的,按照本辦法附件中所列收費標準執行;(二)超過1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收取;(三)超過50萬元至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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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糾紛責任認定的方式是什麼
對於責任程度的判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和衞生部《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暫行辦法》做出了規範,《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暫行辦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專家鑑定組應當綜合分析醫療過失行為在導致醫療事故損害後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狀況等因素,判定醫療過失行為的責任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