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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賠償的範圍有哪些

醫療事故在現在社會常有發生,很多的醫患矛盾也會因此產生。在出現醫療事故後,受害人首先就要有維權意識,想到怎麼索取應有的醫療事故賠償費用。那麼,醫療事故標準是什麼?醫療事故賠償項目有哪些?本站小編為您解答。

醫療事故賠償的範圍有哪些

醫療事故賠償的範圍

(一)醫療費:按照醫療事故對患者造成的人身損

害進行治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計算,憑據支付,但不包括原發病醫療費用。結案後確實需要繼續治療的,按照基本醫療費用支付。

(二)誤工費: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於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3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三)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四)陪護費:患者住院期間需要專人陪護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五)殘疾生活補助費:根據傷殘等級,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月起最長賠償30年;但是,60週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週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六)殘疾用具費:因殘疾需要配置補償功能器具的,憑醫療機構證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

(七)喪葬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規定的喪葬費補助標準計算。

(八)被扶養人生活費:以死者生前或者殘疾者喪失勞動能力前實際扶養且沒有勞動能力的人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計算。對不滿16週歲的,扶養到16週歲。對年滿16週歲但無勞動能力的,扶養20年;但是,60週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週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九)交通費:按照患者實際必需的交通費用計算,憑據支付。

(十)住宿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補助標準計算,憑據支付。

(十一)精神損害撫慰金: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6年;造成患者殘疾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3年。

醫療事故賠償的範圍有是法律明確規定的,賠償的義務人和賠償的義務機關不能隨意的減少或者變動醫療事故賠償的範圍。受害人在主張醫療事故賠償時,經常遇到很多難題,這時有專業的律師介入,會為您順利解決糾紛提供很大的幫助。本站網站有專業的醫療糾紛方面的律師,歡迎你的諮詢。

標籤:賠償 醫療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