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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液性血栓靜脈炎醫療事故嗎

輸液性血栓靜脈炎醫療事故嗎

患者和醫院發生醫療糾紛案例在社會中是很多的,有些醫院的設備陳舊,而且一些醫生的職業素養並沒有達標,導致在醫治的時候發生醫療事故,從而產生了醫療糾紛。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醫療事故懲罰性賠償的適用情形有哪些

1、故意或惡意行為

醫療單位明知自己的行為可能會對患者造成嚴重傷害仍然為之。如某些醫療單位為了節省開支,不惜冒險向一些不具有生產資質的小工廠低價購進藥品及部分醫療器械,由於其所生產的藥品及器械質量難以達到國家標準,在用於患者後容易導致傷害甚至傷殘,此時這些醫療單位主觀上就具有故意或惡意。

2、嚴重不負責的行為

醫療機構及其工作人員負有特定的職責,對於患者必須履行積極救治、審慎注意的義務,如果違反這些義務,情節嚴重的,即構成嚴重不負責任。這種行為又可以分為以下幾種類型:

(1)怠於救治;

(2)相互推諉延誤救治;

(3)嚴重違反法律法規、操作規範和規程。如違規收治傳染病人,導致其他人被傳染的行為;做內窺鏡之前不檢查免疫十項,導致他人被感染肝炎或艾滋病等。

3、 重大過失

過失是指應該預見而未能預見,或者已經預見但輕信能夠避免的行為,分為一般過失和重大過失。重大過失是指由於醫護人員的疏忽給患者造成了重大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