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醫療糾紛的途徑
解決醫療糾紛的法律途徑:
一、協商。
醫患雙方就賠償問題進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雙方簽訂協議書,可以辦理公證或律師見證,並報衞生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二、申請衞生行政部門處理。
當事人應當提出書面申請,並在知道或應當知道身體健康受到損害之日起1年內提出。
三、向人民法院起訴。
醫療糾紛可以不向衞生行政部門申請處理,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以侵權為案由的,訴訟時效為1年,以違約為案由的,訴訟時效為2年,均自知道或應當知道自己的權益受到侵害之日起計算。
四、調解(第三方支持下協商解決)、仲裁(雙方同意仲裁)等。
【法律依據】
根據《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第22條規定:發生醫療糾紛,醫患雙方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一)雙方自願協商;
(二)申請人民調解;
(三)申請行政調解;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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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遇到醫療糾紛找誰解決
根據我國的法律規定,解決醫療糾紛有三種方式:1,醫患雙方協商解決;2,當事人向衞生行政部門提出調節申請;3,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法律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四十六條發生醫療事故的賠償等民事責任爭議,醫患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不願意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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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訴訟誰來舉證
醫療訴訟由醫療機構來舉證。醫療事故實行舉證責任倒置原則,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的規定:因醫療行為引起的侵權訴訟,由醫療機構就醫療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不存在因果關係及不存在醫療過錯承擔舉證責任。法律依據:《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暫行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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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糾紛怎麼解決
醫療糾紛的解決方法:1、發生醫療糾紛的,雙方可以自行協商解決;2、協商不成的,到衞生行政部門的處理,對符合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規定條件的,衞生行政部門應及時受理;3、對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應當交由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鑑定;4、以上方法都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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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糾紛第三方調解是指什麼
醫療糾紛第三方調解是發生醫療糾紛的雙方當事人採用調解的方式解決,但雙方始終存在爭議,無法達成統一意見,這時就需要第三方的加入,來促使雙方達成一致,簽訂協議書。第三方調解分為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和訴訟調解。法律依據:根據《醫療事故處理辦法》第11條規定:病員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