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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退休金計算方法是怎麼規定的?

內蒙古退休金計算方法是怎麼規定的?

內蒙古退休的養老保險金是根據員工繳納的養老保險年限以及個人繳納部分和退休年齡等因素構成的,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納養老保險15年以上,並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可以享受養老保險待遇。

根據最新的退休工資計算辦法,職工退休時的退休工資由兩部分組成:退休工資=基礎退休工資 個人賬户退休工資個人賬户退休工資=個人賬户儲存額÷計發月數。

基礎退休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 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 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户養老金個人賬户養老金=個人賬户儲存額÷計發月數;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 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 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注: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養老保險的享受待遇,按月領取按規定計發的基本養老金,直至死亡:

1、按月領取

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a 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 費工資)÷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1%;

個人賬户養老金=個人賬户儲存額÷個人賬户養老金計發月數;

以上兩項之和為每月領取額。

由此可見,在退休工資的兩項計算中,無論何種情況,繳費基數越高,繳費的年限越長,退休工資就會越高。退休工資的領取是無限期規定的,只要領取人生存,就可以享受按月領取退休工資的待遇,即使個人賬户退休工資已經用完,仍然會繼續按照原標準計發基礎退休工資,況且,個人退休工資還要逐年根據社會在崗職工的月平均工資的增加而增長。因此,活得越久,就可以領取得越多,相對於交費來説,肯定更加划算。

2、死亡待遇

(1)喪葬費

(2)一次性撫卹費

(3)符合供養條件的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按月發放,直至供養直系親屬死亡。

相關法律規定: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十三條 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

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户養老金組成。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户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綜上所述,蒙古自治區靈活就業,退休時退休金的計算是根據社會保險繳納人的繳納年限,個人繳費賬户,還有上一年度當地的平均工資確定,由社會保險管理部門進行核算發放,養老保險的繳納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退休後,從政府和社會得到一定的經濟補償物質幫助和服務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