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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職工退休金的發放

事業單位職工退休金的發放

勞動保障是指以保護勞動者的基本權益所採取的一切措施和行為的總和。勞動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為目的的,這是區別於其他對勞動關係調整的法律制度。勞動保障的內容是主體的獨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質利益。主體的獨立人格是獲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獨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實現物質利益的前提。勞動保障首先要確立和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獨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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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事業單位職工退休

國家規定,男職員年滿60週歲,女幹部年滿55週歲,女工人年滿50週歲,且工作年限滿10年及以上的,可辦理退休,按月領取養老金。 機關事業單位職工病退:對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鑑定,已經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如男年滿50週歲,女年滿45週歲,且工作年限滿10年及以上的,可辦理病退。 機關事業單位職工退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鑑定,已經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如滿足以下任一條件,則只能辦理退職,按月領取退職生活費。1、工作年限不滿 10年;2、男不滿50週歲,女不滿45週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