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能否提起行政訴訟
交通事故鑑定是公安機關交通治理部分為了解決交通事故案件中某些專門性題目,指派或者委託專業技術職員、具備資格的鑑定機構進行檢修、分析、判定的一種調查流動。交通事故常見的鑑定有:法醫類鑑定、物證類鑑定、車輛類鑑定、道路鑑定、事故成因鑑定和財產損失評估等。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對交通事故認定當事人不能提起行政訴訟,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條的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鑑定結論,及時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
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並送達當事人。”,交通事故認定書是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不是行政行為,不能申請行政複議,也不能提起行政訴訟。
-
拒不協助法院執行能否行政訴訟,行政訴訟受理條件
一、拒不協助法院執行能否行政訴訟行政機關拒不協助人民法院生效協助執行通知書的,屬於行政訴訟的範圍,可以提起行政訴訟。《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十二條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下列訴訟:(一)對行政拘留、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
-
民法典中行政案件申訴有期限嗎
一、民法典中行政案件申訴有期限嗎民法典中並沒有對行政案件申訴的期限作出規定。行政訴訟申訴期限十五日。我國《行政訴訟法》第八十五條當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審裁...
-
地方規章行政處罰範圍有哪些?
地方性法規可以設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銷企業營業執照以外的行政處罰。地方性法規可以設定行政處罰的種類有:警告;罰款;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除企業營業執照外的其他執照;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的行政處罰,不能夠設定限制人身自由...
-
怎樣提起行政複議
一、怎樣提起行政複議行政複議可以在知道侵犯自身權益的行政行為已經被作出後六十日內申請。申請行政複議的當事人應當注意行政複議的期限,超過複議期限向複議機關申請複議的,複議機關不予受理。複議申請可以以書面形式提出,確有困難的可以以口頭形式提出。《中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