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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屬於腦梗患者能被行政拘留嗎?

其實人身體上的很多疾病都是跟當事人自己的心態和生活方式有很大的聯繫的,就比如説腦梗就可能因為高血壓,飲酒,長期吸煙等這些不良的生活習慣而導致,大多數的腦梗還是在於後期的調養的。可是有些民眾關於腦梗比較關心的一個問題是當事人屬於腦梗患者能被行政拘留嗎?

當事人屬於腦梗患者能被行政拘留嗎?

一、當事人屬於腦梗患者能被行政拘留嗎?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一條規定,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應當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

(一)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週歲,初次違反治安管理的;

(二)七十週歲以上的,但是二年內曾因違反治安管理受過行政拘留處罰或者曾受過刑事處罰、免予刑事處罰的除外;

(三)懷孕或者哺乳自己嬰兒的。

該條對於適用對象作了消極性的排除規定,即對於符合某些特定情形的人員,行政拘留對其不適用,以體現人文關懷.

直接關於行政拘留制度的規定就是上述幾個條文,其他都是針對某種具體的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行為能否適用行政拘留的規定。

二、行政拘留的特點

(1)行政拘留是一種嚴厲的行政處罰形式,只有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才享有拘留裁決權,期限限制在1日以上15日以內。

(2)行政拘留不同於刑事拘留。前者是依照行政法律規範對違反治安管理法規的人採取的懲戒措施;後者是依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而採取的臨時剝奪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刑事強制措施。

(3)行政拘留不同於司法拘留。後者是人民法院依照訴訟法的規定對妨害民事、行政訴訟程序的人所實施的臨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

(4)行政拘留不同於行政扣留。行政扣留是行政機關採取的臨時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

(5)行政拘留與拘役不同。拘役是由人民法院對觸犯刑法的人判處的一種刑罰

三、在我國行政拘留入所那天算嗎?

根據法律規定,執行治安拘留的時間應當自被裁決治安拘留的人入拘留所的時間開始計算。治安拘留的期限是以日為單位計算的,執行治安拘留的時間也應當以日為單位計算,入所當日不計算在內,執行到第二日即為1日。在處罰前已經採取強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時間,應當折抵。限制人身自由1日,折抵行政拘留1日。

《公安部關於治安拘留時間如何計算問題的批覆》中明確規定了:“執行治安拘留的時間應當自被裁決治安拘留的人入拘留所的時間開始計算。治安拘留的期限是以日為單位計算的,執行治安拘留的時間也應當以日為單位計算,入所當日不計算在內,執行到第二日即為1日。例如,某人被治安拘留5日,於8月1日入所執行,則應當在8月6日出所。”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九十二條規定,對決定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人,在處罰前已經採取強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時間,應當折抵。限制人身自由1日,折抵行政拘留1日。

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當中規定的行政拘留不予執行的情形當中,並沒有包括腦梗的患者不能夠被行政拘留的,所以如果當事人是屬於腦梗患者並且病情已經穩定的情況下也是會對其進行行政拘留的,有很多的病情根本就不影響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的,得病不是逃脱法律制裁的正當的藉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