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行政 > 行政處罰

行政處罰的程序都有什麼

程序包括:
(1)立案。
(2)調查取證。
(3)説明理由並告知權利。
(4)聽取當事人陳述與申辯。
(5)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6)執行行政處罰。
行政處罰決定依法作出後,當事人應當在行政處罰決定的期限內,予以履行。
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行政處罰不停止執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六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七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八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九條

行政處罰的程序都有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