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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口頭通知的相關依據是什麼?

曾經在有一段時間之內部分違法分子瘋狂的冒充我國工作人員的身份去欺騙生活當中的有些法盲,這些受害者就是從表面上來看鑑於對方的身份是屬於國家執法人員的,連想都不想的就去配合當事人的一些所作所為,甚至發生過行政拘留都遇到過直接是口頭通知的。那麼,行政拘留口頭通知的相關依據是什麼?

行政拘留口頭通知的相關依據是什麼?

一、行政拘留口頭通知的相關依據是什麼?

可以在處罰前先口頭告知

但之後必須以書面的形式告知行政相對人

(一)書面告知,在實施行政處罰之前或之後,以書面的形式告知行政相對人;

(二)口頭説明,當場作出處罰決定時,以口頭形式告知行政相對人的違法事實、法律規定、自由裁量幅度等依據。

二、行政拘留的程序

1、公安機關辦案人員認為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時,應填寫《呈請拘留報告書》,註明有關犯罪嫌疑人的情況和拘留的理由,呈報公安機關負責人審查批准,簽發拘留證。

2、公安機關拘留人的時候,必須出示拘留證。

3、檢察機關拘留犯罪嫌疑人,由辦案人員提出意見,部門負責人審核,檢察長決定,再送達公安機關執行。

4、拘留後,除有礙偵查或者無法通知的情形以外,應當把拘留的原因和羈押的處所,在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或者他的所在單位。

公安機關對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決定,認為有錯誤的時候,可以要求複議,但是必須將被拘留的人立即釋放。如果意見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提請複核。上級人民檢察院應當立即複核,作出是否變更的決定,通知下級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執行。

三、行政拘留特點

行政拘留是一種重要的也是常見的行政處罰的種類。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機關(專指公安機關)依法對違反行政法律規範的人,在短期內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種行政處罰。

(1)行政拘留是一種嚴厲的行政處罰形式,只有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才享有拘留裁決權,期限限制在1日以上15日以內。

(2)行政拘留不同於刑事拘留。前者是依照行政法律規範對違反治安管理法規的人採取的懲戒措施;後者是依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而採取的臨時剝奪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刑事強制措施。

(3)行政拘留不同於司法拘留。後者是人民法院依照訴訟法的規定對妨害民事、行政訴訟程序的人所實施的臨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

(4)行政拘留不同於行政扣留。行政扣留是行政機關採取的臨時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

(5)行政拘留與拘役不同。拘役是由人民法院對觸犯刑法的人判處的一種刑罰。

但是正常情況下如果説執法人員沒有持拘留證就將公民拘留了,這種做法絕對已經涉嫌程序違法,公安機關行政拘留是有着非常嚴格的程序的,得先簽發了拘留證並且向當事人出具拘留證的情況下才能採取這種強制性的措施。

標籤:行政拘留 口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