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資金罪輕罪辯護的條件有哪些?
人們在犯罪之後,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往往會找律師為自己打官司,律師處於對被代理人的利益考慮,往往會對案件進行了解分析,最後往被代理人好的方向辯護,所以在法院案件開庭時,是否正確的選擇辯護策略直接影響這法院是否採納辯護意見的決定。那麼挪用資金罪輕罪辯護的條件有哪些?
一、挪用資金罪輕罪辯護的條件
在當事人行為構成犯罪的情況下,選擇罪輕辯護不失為一個務實的辯護方案,能在法律的範圍內最大程度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1、根據案件證據和刑法的具體規定,無罪辯護不具有可行性。辯護方案必須是建立在案件證據和刑法的具體規定之上的,任何脱離案件證據和法律的辯護方案,均是空中樓閣,最終將無法得到法律支持。如果根據案件證據和法律的具體規定,可以作無罪辯護或者説無罪辯護具有可行性,辯護律師應該堅持為當事人作無罪辯護,而不能作罪輕辯護。
2、得到當事人的同意。律師作罪輕辯護,涉及到當事人自由或者財產這樣較高的權益,一定要徵求當事人的意見,若不能達成一致,雖然律師有獨立的辯護權,律師還是退出辯護為宜。作為當事人,也應該正視現實,強行要求律師不顧現實作無罪辯護並非明智的選擇。
3、無論是無罪辯護還是罪輕辯護都不能離開這麼幾點。
1)犯罪事實,犯罪情節和手段及後果及犯罪性質和涉嫌的罪名;
2)在犯罪中的作用、主犯或從犯;犯罪時的年齡、故意還是過失;
3)犯罪的即遂還是未遂;
4)對社會造成的影響;
5)無罪或罪輕的證據;
6)犯罪嫌疑人的認罪態度和悔改表現;
7)犯罪嫌疑人的立功表現和主動退贓或給予賠償表現;
8)刑法的有關規定條款,如:年齡規定、初犯、累犯的規定、是否投案自首、檢舉他人犯罪、有重大立功表現和具體的刑法條款項的引用;
9)被害人的要求;
二、輕罪辯護等相關內容
無罪辯護就是認為嫌疑人的行為不構成犯罪;罪輕辯護是説承認指控的罪名,但認為嫌疑人具有自首、立功、賠償等從輕情節的,請求從輕處罰;輕罪辯護是説認為行為人構成的是比指控罪名要輕的罪名,比如指控故意殺人罪,辯護故意傷害罪。
在當事人行為構成犯罪的情況下,選擇罪輕辯護不失為一個務實的辯護方案,能在法律的範圍內最大程度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通過對上述內容的閲讀,我們知道律師在選擇辯護方向時,對於案件的判決起到很重要的作用,對於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影響頗深。輕罪辯護,是指的行為人構成的罪名實際上比被指控的罪名要輕的一種辯護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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