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資金罪最新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辦理違反公司法受賄、侵佔、挪用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根據《決定》第十一條規定:公司和其他企業的董事、監事、職工利用職務上的便利;
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構成挪用資金罪。
實施《決定》第十一條規定的行為,挪用本單位資金一萬元至三萬元以上的,為數額較大,為進行非法活動,挪用本單位資金五千元至二萬元以上的,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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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國有企業改制挪用公款等職務犯罪的對策
近年來,我國經濟正在實現日新月異的飛速發展,其中,國有制企業的發展對國民經濟起到了很大的促進作用。隨着國有企業的改制,國有企業的發展更加的突飛猛進,但是,其中還是出現了一些弊端,比如,企業中職工挪用公款、受賄等職務犯罪。那麼,針對國有企業改制挪用公款等職務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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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玩忽職守罪量刑標準是什麼
一、玩忽職守罪量刑標準是什麼1、構成玩忽職守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據刑或者拘役。2、構成玩忽職守罪,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中,“情節特別嚴重”是具體是指:(1)造成傷亡達到下列規定人數3倍以上的: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傷3人以上,或者輕傷9人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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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忽職守罪的財產損失被追回如何量刑的?
一、玩忽職守罪的財產損失被追回如何量刑的?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玩忽職守造成嚴重損失,如果損失是辦案機關追回的,不影響對犯罪分子的量刑,要依據犯罪情節判刑。《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濫用職權罪】【玩忽職守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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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侵佔量刑還要還錢嗎
要還。該行為構成職務侵佔罪,刑事責任的履行不影響民事責任的承擔。《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規定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