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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刑事自訴注意哪些,刑事自訴的範圍是什麼

刑事案件具體可以分為公訴案件和自訴案件,其中自訴案件雖然比較少,但也是有的,並且法律中對自訴案件的範圍作出了明確的規定。另外,對於受害人來講在提起刑事自訴的時候也是有需要自己注意的地方,那究竟提起刑事自訴注意什麼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提起刑事自訴注意哪些?刑事自訴的範圍是什麼

一、刑事自訴的範圍是什麼

1、告訴才處理的案件

所謂告訴才處理的案件,指由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等提起訴訟,人民法院才予以受理的案件。告訴才處理的刑事案件具體包括以下:

(1)侮辱、誹謗案,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3)虐待案。

(4)侵佔案。

2、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

所謂輕微刑事案件是指犯罪事實、情節較為輕微,可能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拘役、管制等較輕刑罰的案件。應當注意的是,這類案件強調被害人的舉證責任,自訴能否成立在一定程度上取決於被害人等有無證據或者證據是否充分,如果被害人等沒有證據的,人民法院將不予受理。如果被害人等提出的證據不充分,不足以支持其起訴主張的,人民法院將裁定駁回自訴。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具體包括以下:

(1)故意傷害案(輕傷)。

(2)非法侵入住宅案。

(3)侵犯通信自由案。

(4)重婚案。

(5)遺棄案。

(6)生產、銷售偽劣商品案,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7)侵犯知識產權案,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除外。

(8)對被告人可能判處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案件。

3、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

二、提起刑事自訴注意哪些

1、附帶民事訴訟必須以刑事訴訟存在為前提。如果刑事案件不成立,就不存在附帶民事訴訟的問題。若確有損害行為,被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賠償訴訟。

2、附帶民事訴訟必須在刑事案件立案後,一審判決前提起。否則只能在刑事判決生效後另行提起民事訴訟。

3、根據法律規定,附帶民事訴訟以物質損失或經濟損失為限,精神損失除外。

只有法律中明確規定了可以提起刑事自訴的案件,受害人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而此時提起刑事自訴注意的問題,也是受害人需要重點注意的,尤其是此時就要自己收集相應的證據了,否則最終可能就無法對被告人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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