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刑事證據種類律師可以幫助收集證據嗎?
一、河北刑事證據種類律師可以幫助收集證據嗎?
律師在接受委託後就可以依法收集證據的;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四十八條規定,我國刑事證據有以下八種:
(1)物證;
(2)書證;
(3)證人證言;
(4)被害人陳述;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
(6)鑑定意見;
(7)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
(8)視聽資料。
二、刑事訴訟中的證據特點是什麼?
(1)客觀性:是指作為案件證據的客觀物質痕跡和主觀知覺痕跡,都是已經發生的案件事實的客觀反映,不是主觀想象、猜測和捏造的事物。
(2)相關性:又稱為關聯性,是指證據必須與案件事實有實質性聯繫,從而對案件事實有證明作用。
(3)合法性:是指證據的形式、收集、出示、和查證,都由法律予以規範和調整,作為定案根據的證據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採證標準,為法律所容許。
三、物證、書證如何應用?
物證、書證的收集和運用。物證、書證屬於無意識的證據材料,只有經過人的能動作用才能進入訴訟軌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有權向有關單位和個人收集、調取證據。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如實提供證據。任何單位和個人,有義務按照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的要求,交出可以證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無罪的物證、書證、視聽資料。
收集物證主要通過勘驗檢查、搜查扣押等方法來進行。對作為證據使用的實物應當隨案移送,對不宜移送的,應當將其清單、照片或其它證明文件隨案移送。不得以未移送贓款贓物為由,拒絕受理案件。
物證、書證的運用應遵循原物、原件優先原則。根據司法解釋,收集、調取的書證應當是原件。只有在取得原件確有困難時,才可以是副本或者複製件。收集、調取的物證應當是原物。只有在原物不便搬運、不易保存或者依法應當返還被害人時,才可以拍攝足以反映原物外形或者內容的照片、錄像。書證的副本、複製件,物證的照片、錄像,只有經與原物核實無誤或者經鑑定證明真實的,才具有與原件、原物同等的證明力。製作書證的副本、複製件,拍攝物證的照片、錄像以及對有關證據錄音時,製作人不得少於二人。提供證據的副本、複製件即照片、音像製品應當附有關於製作過程的文字説明及原件、原物存放何處的説明,並由製作人簽名或蓋章。
綜合上面所説的,刑事證據對於刑事案件來説是起到決定性的作用,只要證據齊全、合法才能對此案件進行判決,對於案件的當事人來説就可以委託律師來幫助自己收集,不管是書證還是物證、以及人證只要與案件有關係,那麼就可以作為證據使用。
-
二審沒新證據還開庭嗎
律師解答:一般是不會的。律師解析:二審沒新證據時,一般刑事案件不會開庭審理。1、二審法官一般會詢問被告人,聽取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等其他人的意見。2、如果案件具有特殊情形時,法院會組成合議庭開庭審理。刑法是規定犯罪、刑事責任和刑罰的法律。法律依據:《刑事訴...
-
詐騙罪筆錄怎麼取
律師解答:警察收集。律師解析:筆錄收集需注意:1、詢問簡況。按規定欄目,逐項記載詢問時間、地點,詢問人、記錄人的姓名及其工作單位,被詢問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家庭住址、工作單位。如詢問時另有在場人,也應作出記載。2、詢問內容。採用問答式,如實記錄被詢問人所提...
-
詐騙罪被關要怎麼見面
律師解答:可以委託律師。律師解析:在案件偵查期間,可以委託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嫌疑人處於羈押狀態,家屬無會見權益,該狀態只有辦案人員和代理律師才能會見嫌疑人。所以只有聘請律師進行會見了解案情。律師也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為其提出申訴,同時有權為其提出申請變更...
-
刑事諒解書要注意什麼
1.需載明受害人的個人信息;2.需簡述案件信息,如時間、地點、人物等;3.若造成受害人人身、財產損害的,諒解書應該寫明賠償已達成的協議。4.諒解書的重點是要表達清楚,已經得到受害者的諒解。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九十條對於達成和解協議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