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刑事辯護 > 刑事訴訟

辯護人的主要權利是什麼

辯護人的主要權利是什麼

刑辯律師要作為刑事案件的辯護人的,則必須要經過有資格的人的委託聘請才可以。之後成為了刑事案件的辯護人,那麼就會享有一定的權利,但同時也有義務需要履行。那麼這個辯護人的主要權利是什麼呢?本站小編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辯護人的主要權利是什麼

1、辯護人有權根據事實和法律,獨立進行辯護。

2、會見通信權。

3、調查取證權。

4、提出辯護意見權。

5、在案件的審判階段,辯護人有權至遲在開庭3日以前接到人民法院的出庭通知書。

6、參加法庭調查和法庭辯論權。

7、經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訴的權利。

8、對於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採取強制措施超過法定期限的,辯護人有權要求解除強制措施。刑

9、拒絕辯護權。

10、代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申訴。

11、辯護人在合法執業活動中的人身權利不受侵犯。

二、辯護人的義務有哪些

1、辯護人有義務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證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依法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權益。

2、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時,應當遵守看管場所的規定。

3、參加法庭審判時要遵守法庭規則。

4、未經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許可,不得向被害人或被害人提供的證人收集與本案有關的材料。

5、辯護律師和其他辯護人不得幫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串供、隱匿、毀滅、偽造證據,不得威脅、引誘證人改變證言或者作偽證及進行其他干擾司法機關訴訟活動的行為。否則,應當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6、辯護人應當向法院出示物證,讓當事人辨認,對未到庭的證人證言筆錄、鑑定人的鑑定結論和其他作為證據的文書,應當當庭宣讀。

法律中規定的權利和義務是統一的,即使對於刑事案件的辯護人來講也不例外。辯護人在享有權利的同時,當然也需要履行一定的義務才行。至於辯護人的主要權利和主要義務分別是什麼,本站小編已經在上文中進行了講解。實踐中,委託辯護人可以説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需要了解清楚怎樣的律師才能最大限度的維護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權益。

標籤:辯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