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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案後可以撤案嗎?

可以。按照我國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的有關規定,立案以後,如果經過偵查,沒有犯罪事實,或者情節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或者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等等,應該撤銷案件。這要根據是自訴案件還是公訴案件,公安機關的立案偵查是國家行為,而不是私人行為,並不是私人想調解就能了事的,私人不得干預。如果屬於自訴案件,可以進行調解,自訴人在宣告判決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訴。公訴案件,如果已經立案的話,就得經過公安機關的偵查,偵查終結後公安機關認為不構成犯罪的才決定撤銷案件。受害人可以就刑事附帶民事部分接接受調解。

報案後可以撤案嗎?

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二條 對立案材料的審查和處理 立案的條件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於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應當按照管轄範圍,迅速進行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應當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不予立案,並且將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請複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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