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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分子用槍打死人要賠錢嗎?

一、犯罪分子用槍打死人要賠錢嗎?

犯罪分子用槍打死人要賠錢嗎?

1、人身損害賠償案件當中的賠償標準沒有固定的參考值。根據各地、當事人的情況不同,其賠償數額也是不一樣的,除賠償搶救期間醫療費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如有死者生前撫養的被撫養人)、死亡賠償金、護理費、伙食補助費、營養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2、失手打死他人,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或者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對受害方的賠償是民事糾紛,並不能免除刑事責任,但是積極退賠,與受害方達成和解協議,可以從寬處罰。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九條 對於達成和解協議的案件,公安機關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從寬處理的建議。人民檢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從寬處罰的建議;對於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對被告人從寬處罰。

二、各項賠償項目的參考依據

1、喪葬費

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2、被扶養人生活費。

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週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3、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4、賠償權利人舉證證明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高於受訴法院所在地標準的,殘疾賠償金或者死亡賠償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相關標準計算。

犯罪分子打死人的情況,屬於嚴重的犯罪行為,應當由公安機關進行調查取證,如果涉及到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的情況則是需要從嚴追究相關法律責任的,具體情況下應當由司法機關結合實際來進行合法的處理,避免法律適用錯誤的情況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