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人交通過失致人死亡罪車主賠償規定是什麼?
一、他人交通過失致人死亡罪車主賠償規定是什麼?
他人交通過失致人死亡罪車主賠償規定是應賠償多少金額要看死者家屬因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五十五條對附帶民事訴訟作出判決,應當根據犯罪行為造成的物質損失,結合案件具體情況,確定被告人應當賠償的數額。
犯罪行為造成被害人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付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等費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等費用。
駕駛機動車致人傷亡或者造成公私財產重大損失,構成犯罪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的規定確定賠償責任。
附帶民事訴訟當事人就民事賠償問題達成調解、和解協議的,賠償範圍、數額不受第二款、第三款規定的限制。
《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條 【過失致人死亡罪】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二、過失致人死亡罪判幾年
《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條規定: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認定過失致人死亡罪,需要從以下四個方面着手進行分析,分別是:
1、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過失,即行為人對其行為的結果抱有過失的心理狀態,包括疏忽大意的過失和過於自信的過失。疏忽大意的過失是指行為人主觀上對自己的行為可能造成他人死亡的結果應當預見而沒有預見,應當預見是法律對行為人實施某種有意識的行為時,可能造成他人死亡結果的主觀認識上的要求。
2、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要件為一般主體,凡達到法定責任年齡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已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的自然人不能成為本罪主體。首先,無論從行為人的主觀惡性、客觀行為,還是社會危害性上看,本罪均不是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犯罪。其次,對過失致人死亡的結果的預見,要求行為人具有一定的認識能力和辨別能力。年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由於身心發育尚不成熟,知識水平及對客觀事物的觀察和認識能力、對自身行為可能造成的危害結果的認識,都有一定侷限性,所以,他們是限制行為能力(含責任能力)人,因此,法律上不要求他們對過失行為負刑事責任。
3、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因過失致使他人死亡的行為。構成本罪,客觀方面必須同時具備三個要索;
(1)客觀上必須發生致他人死亡的實際後果。這是本罪成立的前提。
(2)行為人必須實施過失致人死亡的行為。在這裏,行為人的行為可能是有意識的,或者説是故意的,但對致使他人死亡結果發生是沒有預見的,是過失。本罪屬結果犯,行為的故意並不影響其對結果的過失。過失致人死亡行為可以分為作為的過失致人亡行為和不作為的過失致人死亡行為兩種情況。
(3)從行為人的過失行為與被害人死亡的結果之間必須具有間接的因果關係,即被害人死亡是由於行為人的行為造成的。
4、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生命權。剝奪他人生命權的行為,無論是故意,還是過失,均具有社會危害性,受《刑法》打擊。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如果因為它是的過失行為導致人員死亡的話,那麼是需要對此進行一定的賠償的,不僅僅是需要賠償物質損失,還需要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等等,對於受害者來説,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賠償訴訟。
-
刑事賠償和年齡有關係嗎
有關係的。賠償責任是根據是否成年或是否具有民事行為能力來判定的。年滿十八週歲的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由自己承擔賠償責任;未滿十八週歲或年滿十八週歲但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則由法定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接受賠償數額的標準在六十週歲之後則隨着年齡的增加而遞...
-
請求國家賠償書的寫法是什麼
一、請求國家賠償書的寫法是什麼?國家賠償申請書範文賠償請求人:×××,,族,現住×××,電話:×××。賠償義務機關:×××法定代表人:××職務×××請求事項:事實根據和理由此致×××賠償請求人:×××年×月×日申請國家賠償應當遞交申請書,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一...
-
刑事案件受害人能否獲得精神損害賠償
刑事案件的被害人主張精神損害賠償金得不到刑事法庭的支持,犯罪做法導致被害人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付的合法花費,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導致被害人喪命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等花費。【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被...
-
故意殺人罪賠償家屬有哪些項目
故意殺人罪賠償家屬有哪些故意殺人罪的賠償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1、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