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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刑法對生產劣藥罪立案是怎麼規定的

現行刑法對生產劣藥罪立案是怎麼規定的
律師解析:現行刑法對生產劣藥罪立案規定是:生產劣藥造成了人員輕傷以上的、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的等就可以立案並追究上述犯罪事實的法律責任,具體情況下還需要對不同的情節進行立案判決處理。如果缺乏藥品專業知識和疏忽大意而造成的過失銷售劣藥的情況,因為銷售劣藥罪只能由故意構成,所以,過失銷售劣藥即使造成了嚴重危害結果,不構成犯罪。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條
生產、銷售劣藥罪生產、銷售劣藥,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後果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條所稱劣藥,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的規定屬於劣藥的藥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