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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基準刑是怎樣的

交通肇事罪基準刑是怎樣的

雖然在《刑法》中對不同的罪名量刑作出了規定,但現實中由於在各省市的犯罪情況不同,因此我國也允許在《刑法》規定好的量刑標準範圍內,各地高級人民法院確定相關罪名的基準刑。那其中交通肇事罪基準刑是怎樣的呢?下面就讓本站小編來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法定基準刑參照

1、負事故全部責任的情形:

(1)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一人逃逸的,為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2)重傷一人且有定罪的其他特殊情形之一的,為有期徒刑一年。

(3)重傷增加一人,刑期增加六個月。輕傷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二個月。

2、負事故主要責任的情形:

(1)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一人逃逸的,為有期徒刑一年。

(2)重傷一人且有定罪的其他特殊情形之一的,為有期徒刑六個月。

(3)重傷增加一人,刑期增加四個月。輕傷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一個月。

3、負事故同等責任的情形:

(1)死亡三人的,為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2)死亡增加一人,刑期增加六個月;重傷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二個月。

(二)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準刑參照點

1、負事故全部責任,死亡一人且逃逸的,為有期徒刑四年。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死亡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一年;重傷增加一人,刑期增加六個月。

(1)死亡二人;

(2)重傷五人;

(3)重傷一人逃逸,且有定罪的其他特殊情形。

3、負事故主要責任,死亡一人且逃逸的,為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有前項規定的情形之一的,為有期徒刑三年。死亡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九個月;重傷增加一人,刑期增加四個月。

4、負事故同等責任,死亡六人的,為有期徒刑三年。死亡增加一人,刑期增加六個個月;重傷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二個月。

(三)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準刑參照點

1、負事故全部責任,逃逸緻一人死亡的,為有期徒刑七年六個月;死亡增加一人,刑情增加二年。

2、負事故主要責任,逃逸緻一人死亡的,為有期徒刑七年;死亡增加一人,刑情增加一年四個月。

3、負事故同等責任,三人死亡的,且逃逸緻一人死亡的,為有期徒刑七年六個月;死亡增加一人,刑情增加一年。

4、逃逸緻人死亡,同時出現其他後果,對其他後果部分增加刑期,適用前兩條的規定。

其中結合不同的犯罪情節,自然給予的處罰也就是不同的。當然,由於在構成交通肇事罪的情況下,往往造成了被害人人身或財產的巨大損害,因此此時也是不能免除民事賠償責任的。要是你還有不清楚的地方,請直接來電諮詢我們的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