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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對交通肇事罪處罰,交通肇事罪怎樣判刑

如何對交通肇事罪處罰?交通肇事罪怎樣判刑

不論車輛事故發生於何種場所,只要交通管理部門適用交通安全法認定事故責任,認為構成犯罪的,一律按照交通肇事罪認定處罰。那麼,犯了交通肇事罪如何處罰呢?在我們的生活中,發生嚴重交通事故,如何對交通肇事罪處罰呢?這些問題,下文為您解答。

一、如何對交通肇事罪處罰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1、從事交通運輸人員或者非交通運輸人員,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責任的基礎上,對於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2、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一)酒後、吸食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輛的;

(二)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三)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四)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五)嚴重超載駕駛的;

(六)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二、交通肇事罪怎樣判刑

根據刑法第133條的規定,對交通肇事罪規定了三個不同的刑級(量刑檔次):

1、構成交通肇事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構成交通肇事罪,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逃逸具體是指:

①明知發生交通事故,行為人駕車或棄車逃離事故現場的。

②行為人有酒後和無證駕車等嫌疑,在報案後不履行現場聽候處理的義務,棄車離開事故現場後又返回的。

③行為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未報案且無故離開醫院的。

④行為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給傷者或家屬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聯繫方式後離開醫院的。

⑤行為人接受調查期間逃匿的。

⑥行為人離開事故現場且不承認曾發生交通事故,但有證據證明應知道發生交通事故的。

(2)“其他特別惡劣情節”是指:

①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傷五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②死亡六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③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六十萬元以上的。

3、構成交通肇事罪,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誰都不願意發生交通事故,更沒有誰想犯交通肇事罪,而且在犯罪構成上,交通肇事罪也屬於過失犯罪,但是現實情況是我國各地法院的刑事庭每年都會審理大量交通肇事案件。當然,這其中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當事人不瞭解刑事和解制度,即使肇事者取得了被害人的諒解,也不知道如何進行操作,減輕、免除自己的刑事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