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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交通肇事罪的條文,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標準

刑法交通肇事罪的條文,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標準

作為過失犯罪的交通肇事罪我們的刑法中關於它的量刑是怎麼規定的?交通肇事罪立案標準是怎麼樣的?在什麼樣的情形下會構成交通肇事罪?現在本站將在下面的文章中為您具體的分析交通肇事罪的量刑以及相關的立案標準的問題。

刑法交通肇事罪的條文

第一百三十三條 【交通肇事罪】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11月10日公告、11月21日起施行的《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條第1款規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死亡1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30萬元以上的。第2條第2款規定,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1)酒後、吸食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輛的;

(2)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3)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4)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5)嚴重超載駕駛的;

(6)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公安機關應當立案追究。應當注意,對於交通肇事案件是否決定立案,一是要分清事故責任,二是要看是否符合上述司法解釋的具體標準。如果行為人只有違章行為,並未造成嚴重後果的,則不以犯罪論處,不予立案。

以上就是我們的法律中關於交通肇事罪的刑罰以及立案標準的解答,希望對您的疑問有所幫助,更多關於交通肇事罪的問題,如交通肇事罪的認定?交通肇事罪的犯罪構成是?請具體聯繫我們本站,我們會幫助您維護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