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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寧交通肇事罪量刑標準是怎樣的

南寧交通肇事罪量刑標準是怎樣的

交通肇事,無論對肇事者還是受害者來説,都是非常痛苦的。除了造成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以外,還給雙方當事人家人帶來傷害。本文將詳細介紹交通事故中,對交通肇事罪是如何處罰的,也就是具體的量刑標準是怎樣的。詳細內容請閲讀下文了解。

1.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的量刑起點和基準刑:

(1)死亡一人或重傷三人,負事故主要責任的,在一年至一年六個月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負事故全部責任的,在一年六個月至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應的刑罰量:每增加輕傷一人的,增加一個月至二個月刑期;每增加重傷一人的,增加四個月至六個月刑期;其他可以增加刑罰量的情形。

(2)死亡三人,負事故同等責任的,在一年六個月至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應的刑罰量:每增加輕傷一人的,增加一個月至二個月刑期;每增加重傷一人的,增加二個月至四個月刑期;每增加死亡一人的,增加四個月至六個月的刑期;其他可以增加刑罰量的情形。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無能力賠償數額達到三十萬元,負事故主要責任的,在一年至一年六個月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負事故全部責任的,在一年六個月至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具有下列情形的,可以增加相應的刑罰量:無能力賠償數額每增加三萬元的,增加一個月至二個月刑期;其他可以增加刑罰量的情形。

(4)重傷一人,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負事故主要責任的,在一年至一年六個月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負事故全部責任的,在一年六個月至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酒後、吸食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輛的;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嚴重超載駕駛的;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應的刑罰量:增加重傷一人的,增加二個月至四個月刑期;其他可以增加刑罰量的情形。

2.法定刑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點和基準刑:

(1)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又逃逸,負事故主要責任的,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負事故全部責任的,在四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應的刑罰量:每增加輕傷一人的,增加二個月至四個月刑期;增加重傷一人的,增加五個月至八個月刑期;其他可以增加刑罰量的情形。

(2)死亡三人負事故同等責任,又逃逸的,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應的刑罰量:每增加輕傷一人的,增加二個月至四個月刑期;每增加重傷一人的,增加四個月至六個月刑期;每增加死亡一人的,增加五個月至十個月刑期;其他可以增加刑罰量的情形。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又逃逸,負事故主要責任的,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負事故全部責任的,在四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具有下列情形的,可以增加相應的刑罰量:無能力賠償數額每增加三萬元的,增加二個月至四個月刑期;其他可以增加刑罰量的情形。

(4)造成重傷一人,並具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第二條第二款第(一)至(五)項規定情形之一,又逃逸,負事故主要責任的,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負事故全部責任的,在四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應的刑罰量:增加重傷一人的,增加四個月至六個月刑期;其他可以增加刑罰量的情形。

(5)死亡二人或者重傷五人,負事故主要責任的,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負事故全部責任的,在四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應的刑罰量:每增加輕傷一人的,增加二個月至三個月刑期;每增加重傷一人的,增加三個月至四個月刑期;每增加死亡一人的,增加六個月至十個月刑期;其他可以增加刑罰量的情形。

(6)死亡六人,負事故同等責任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應的刑罰量:每增加輕傷一人的,增加二個月至三個月刑期;每增加重傷一人的,增加三個月至四個月刑期;每增加死亡一人的,增加六個月至十個月刑期;其他可以增加刑罰量的情形。

(7)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無能力賠償數額在六十萬元,負事故主要責任的,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負事故全部責任的,在四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具有下列情形的,可以增加相應的刑罰量:無能力賠償數額每增加六萬元的,增加二個月至四個月刑期;其他可以增加刑罰量的情形。

(8)符合上述第(5)至(7)項規定情形之一,又具有“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情節的,增加六個月至一年刑期。

3.法定刑在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點和基準刑:

因逃逸緻一人死亡的,在七年至九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應的刑罰量:每增加輕傷一人的,增加三個月至六個月刑期;每增加重傷一人的,增加六個月至一年刑期;因逃逸緻人死亡的,每增加死亡一人,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其他可以增加刑罰量的情形。

4.有下列情形(已確定為基本犯罪構成事實或增加刑罰量的除外)之一的,可以增加基準刑的10%以下,但同時具有兩種以上情形的,累計不得超過基準刑的50%:

(1)酒後、吸食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輛的,或者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2)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3)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4)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5)嚴重超載駕駛的;

(6)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7)其他可以從重處罰的情形。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已確定為自首的除外),可以減少基準刑的20%以下:

(1)交通肇事後積極施救的;

(2)交通肇事後保護現場、搶救傷者,並向公安機關報告的;

(3)其他可以從輕處罰的情形。

綜上可知,雖然目前刑法規定交通肇事罪的量刑都是有一個區間的。但實踐中,各地可以結合本地區的實際情況作出細化規定。如果在案件中為自己找到利於自己的證據和利於減刑等也非常關鍵。在這裏面如果有一個專業的律師幫您辦的話相信會事半功倍。本站網站為您推薦你所在地區的專業律師,希望對您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