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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賣淫罪怎樣才能減輕點刑法責任?

一、介紹賣淫罪怎樣才能減輕點刑法責任?

介紹賣淫罪怎樣才能減輕點刑法責任?

1、犯罪以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2、犯罪分子有揭發他人犯罪行為,查證屬實的,或者提供重要線索,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現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犯罪後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現的,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3、又聾又啞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4、正當防衞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5、緊急避險超過必要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6、為了犯罪,準備工具、製造條件的,是犯罪預備。對於預備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7、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是犯罪中止。對於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

8、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是從犯。對於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9、對於被脅迫參加犯罪的,應當按照他的犯罪情節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10、行賄人在被追訴前主動交待行賄行為的,可以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11、非法種植罌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穫前自動剷除的,可以免除處罰。

12、個人貪污數額在五千元以上不滿五萬元的,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個人貪污數額在五千元以上不滿一萬元,犯罪後有悔改表現、積極退贓的,可以減輕處罰或者免予刑事處罰,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

13、介紹賄賂人在被追訴前主動交待介紹賄賂行為的,可以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綜合上面所説的,介紹賣淫這種行為已經觸犯了我國的刑法條款,從而必定就要承擔刑事的責任,但對於當事人在犯了錯之後主動的交待所有的犯罪行為,而且也積極的做出相應的賠償,那麼在處理上面就可以減輕當事人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