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猥褻罪如何立案,猥褻罪的量刑標準是什麼

猥褻罪如何立案 猥褻罪的量刑標準是什麼

猥褻罪是指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違背女性或者兒童的意志,強制猥褻或侮辱女性或者兒童,並且情節嚴重構成犯罪。在生活中,如果行為人涉嫌猥褻罪的,就要立案偵查。那猥褻罪如何立案呢?若構成該罪,就要量刑處罰。那麼,猥褻罪的量刑標準是什麼?請看以下內容。

一、猥褻罪如何立案

猥褻罪是指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違背婦女或者兒童的意志,強制猥褻或侮辱婦女或者兒童,並且情節嚴重構成犯罪。

強制猥褻罪侵犯的客體是婦女的身體自由權和隱私權、名譽權。所謂身體自由權,是指婦女的身體的動靜舉止不受非法干預為內容的人格權。

根據刑法第237第3款的規定,行為人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兒童的。由於兒童對性的辨別能力很差,法律並不要求行為人實施暴力、脅廹或者其他方法。不論兒童是否同意,也不論兒童是否進行了反抗,只要對兒童實施了猥褻的行為,就構成本罪,就應當立案偵查。

二、猥褻罪的量刑標準是什麼

猥褻既可以發生在男女之間,也可以發也於同性之間。猥褻婦女,是指對婦女的摳摸、舌舔、吸吮、親吻、摟抱、手淫等行為,不包括性交行為。但是對男童的猥褻是可以包括姦淫行為的。

(一)猥褻罪的量刑標準是:

1、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婦女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3、猥褻兒童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二)猥褻行為不構成犯罪時,可以依據治安處罰法第四十四條處罰:

1、猥褻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場所故意裸露身體,情節惡劣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2、猥褻智力殘疾人、精神病人、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希望對您有一定的幫助。應注意的是,修正案(九)草案第十二條對上述規定作出修改,將婦女改為“他人”,意味着男性也將被認可為猥褻罪的對象,可以適用此條款進行保護。此外,條文還在第二款中追加了“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擴大了受案範圍。如果您還有什麼疑問,可以諮詢專業的刑事律師,相信他們能為您提供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