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向犯和多眾犯之間的區別有什麼?
一、對向犯和多眾犯之間的區別有什麼?
對合犯,又稱對行犯、對應犯、對向犯和對立犯,通常指基於雙方互為行為對象的行為而成立的犯罪。如重婚、行賄與受賄等。對合犯不僅包括具有對合關係的雙方所犯罪名相同的情形,也包括具有對合關係的雙方所犯罪名不同的情形,還包括一方構成犯罪而另一方不構成犯罪的情形。
多眾犯,也稱集合性犯罪、眾合犯、集團犯,是指像內亂罪一樣,在犯罪的成立上需要指向同一目標的多眾的共同行為,鑑於其集團的乃至羣眾心理的特質,按照參與的形式、程度,對參與者的處罰劃分為不同的等級。在我國刑法中包括聚眾共同犯罪與集團共同犯罪,前者如《刑法》第317條的聚眾持械劫獄罪,後者如《刑法》第120條的組織、領導、參加恐怖活動組織罪。其中,有的條文規定了首要分子、積極參加者及其他參加者的法定刑;有的條文只規定了首要分子與積極參加者的法定刑。
二、吸收犯和結合犯的區別在哪裏?
結合犯和吸收犯是兩種不同的犯罪類型。
1、結合犯,是指數個原本獨立的犯罪行為,根據刑法的明文規定,結合為另一個獨立新罪的情況。外國《刑法》第241條規定的強盜強姦罪,就是典型的結合犯,我國刑法中還沒有典型的結合犯。
2、吸收犯,是指存在數個犯罪行為,其中一個犯罪行為吸收其它的犯罪行為,僅成立一個罪名的犯罪形態,一般選較重罪行量刑。例如,行為人為殺害李四,第一次殺人未遂,第二次將李四殺死。兩個殺人行為都出於一個殺人故意,是吸收犯。
結合犯與吸收犯是兩種完全不同的犯罪類型,結合犯需要存在數個獨立的犯罪行為,吸收犯只要存在多個犯罪行為,犯罪行為之間是否獨立沒有必然要求。對於吸收犯一般應用從一,從重處罰原則,而對於結合犯需要根據其所犯的罪名確定處罰標準。
-
倒賣軍用物資最判多久?
一、倒賣軍用物資罪判多久?《刑法》第四百三十九條【非法出賣、轉讓武器裝備罪】非法出賣、轉讓軍隊武器裝備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出賣、轉讓大量武器裝備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二、本罪的構成特體有哪些?1...
-
窩藏、包庇罪既遂一般要怎麼判刑?
一、窩藏、包庇罪既遂一般要怎麼判刑?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中,加重處罰事由:犯窩藏、包庇罪而情節嚴重的,是本罪的加重處罰事由。這裏...
-
協助組織賣淫罪的犯罪構成要件是什麼
(一)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社會治安管理秩序。組織賣淫罪是一種嚴重的犯罪行為,而協助組織賣淫雖不是組織他人賣淫,但卻在組織他人賣淫的犯罪活動中起了重要作用。特別是有些協助者的行為手段惡劣,造成的後果特別嚴重。因而對協助組織他人賣淫的行為予以懲處,有...
-
構成非法出售用於騙取出口退税發票罪怎麼判刑
一、構成非法出售用於騙取出口退税發票罪怎麼判刑?非法出售用於騙取出口退税發票罪的判刑標準是3到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零九條【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於騙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發票罪】偽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偽造、擅自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