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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棄罪向什麼部門告來維權

遺棄罪向什麼部門告來維權

遺棄罪一般指夫妻雙方發生離婚或故意不撫養自己的孩子或其他有義務贍養的人,同時也指對其他沒有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行為。遺棄是一種不履行個人義務的表現,在情節嚴重的情況下會構成犯罪,那麼遺棄罪向什麼部門告來維權,接下來就跟本站的小編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一、遺棄罪有什麼部門管轄

自訴案件範圍有以下幾類:

 (一)告訴才處理的案件 所謂告訴才處理的案件,指由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等提起訴訟,人民法院才予以受理的案件。告訴才處理的刑事案件具體包括以下:

 1、刑法第246條規定的侮辱、誹謗案,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2、刑法第257條第1款規定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3、刑法第260條第1款規定的虐待案。

 4、刑法第270條規定的侵佔案。

 (二)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 所謂輕微刑事案件是指犯罪事實、情節較為輕微,可能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拘役、管制等較輕刑罰的案件。應當注意的是,這類案件強調被害人的舉證責任,自訴能否成立在一定程度上取決於被害人等有無證據或者證據是否充分,如果被害人等沒有證據的,人民法院將不予受理。如果被害人等提出的證據不充.分,不足以支持其起訴主張的,人民法院將裁定駁回自訴。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具體包括以下: 

1、刑法第234條第1款規定的故意傷害案。通常這類案件被稱為輕傷案。

2、刑法第245條規定的非法侵入住宅案。

3、刑法第252條規定的侵犯通信自由案。

4、刑法第258條規定的重婚案。

5、刑法第261條規定的遺棄案。

6、刑法分則第3章第1節規定的生產、銷售偽劣商品案,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7、刑法分則第3章第7節規定的侵犯知識產權案,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除外。

8、屬於刑法分則第4章、第5章規定的,對被告人可能判處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案件。

 以上八項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對於其中證據不足、可由公安機關受理的,或者認為對被告人可能判處3年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應當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被害人向公安機關控告的,公安機關應當受理。偽證罪、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由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三)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 依據有關司法解釋,所謂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是指公安機關或人民檢察院已作出不予追究的書面決定的案件。即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已經作出不立案、撤銷案件、不起訴等書面決定。遺棄罪起訴管轄根據具體情況可自訴可公訴。

二、遺棄罪的立案標準

遺棄罪,是指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行為。

我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規定: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立案標準

負有對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且情節惡劣的。

二、犯罪構成

(一)犯罪主體

本罪的主體為特殊主體,必須是對被遺棄者負有法律上的扶養義務而且具有撫養能力的人。

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法律上的扶養義務是:

1、妻有互相扶養的義務;

2、母對未成年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

年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1、母子女之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父母對子女仍有撫養相教育的義務;

2、父母與養子女、繼父母與繼子女之間的權利義務均與生父母與其子女之間的撫養、贍養義務相同,但是養子女和生父母間的權利和義務,因收養關係的成立而消除;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其生父母應負擔子女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者全部,直到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

3、父母、外祖父母,對於父母已經死亡的未成年的孫子女、外孫子女,有撫養的義務;

4、子女、外孫子女對於子女已經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

5、姐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者無力扶養的未成年弟、妹,有扶養的義務。

(二)犯罪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即明知自己應履行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拒絕扶養的動機是各種各樣的,如有的把老人視為累贅而遺棄;有的藉口已離婚對所生子女不予撫養:有的為創造再婚條件遺棄兒童;有的為了逼迫對方離婚而遺棄妻子或者丈夫等。

(三)犯罪客體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員中的平等權利。對象只限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員。

(四)犯罪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對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員,應當扶養而拒不扶養,情節惡劣的行為。

三、遺棄行為必須達到情節惡劣程度的,才構成犯罪。

情節是否惡劣是區分遺棄罪與非罪的一個重要界限。根據司法實踐經驗,遺棄行為情節惡劣是指:由於遺棄而致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遺棄而生活無着,流離失所,被迫沿街乞討的;因遺棄而使被害人走投無路被迫自殺的;行為人屢經教育,拒絕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一危難境地的;遺棄手段十分惡劣的(如在遺棄中又有打罵、虐待行為的)等等。

以上就是小編為您總結的有關遺棄罪向什麼部門告來維權和遺棄罪的立案標準的相關知識,遺棄罪是由當地公安機關受理的,只有在提出公訴的時候法院才會將其作為自述案件受理。相關法律規定在情節是否惡劣是構成遺棄罪與非罪的重要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