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離職後拖欠工資多久算違法?

一、離職後拖欠工資多久算違法?

離職後拖欠工資多久算違法?

1、用人單位應當在員工離職的當天結清所有報酬和費用,如果單位拒絕結清,就屬於違法行為。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的規定,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九條之規定,用人單位違反國家規定,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拖欠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勞動行政部門應當依法處理。

2、沒有離職的情形,單位拖欠工資30天算違法。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據此,拖欠超過一個月,即算違法行為。

二、當遇到拖欠工資該怎麼辦

第一步應該是積極協商,也就是積極索要工資,如果協商不能達成一致,那麼可以選擇走法律程序。

1、向勞動監察投訴。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第九條規定,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可以向勞動監察投訴,勞動監察應當受理,並責令用人單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責令按拖欠額度百分之五十至一百支付賠償金。

2、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勞動仲裁是追索勞動報酬的有效途徑,一般拖欠工資的事情申請勞動爭議仲裁之後都可以得到解決。

3、向法院申請支付令。申請支付令需要出具工資欠條或者支付協議。

不管職員是主動離職,還是被單位辭退,若離職的時候,職員的工資並沒有結清,那麼單位需要將工資發放給離職者。如果單位出現了資金週轉不靈等的情形,可以與職員協商延期發放工資的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