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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造增值税專用發票罪的定罪量刑標準是怎麼樣的?

一、偽造增值税專用發票罪的定罪量刑標準是怎麼樣的?

偽造增值税專用發票罪的定罪量刑標準是怎麼樣的?

根據《刑法》第二百零六條規定:偽造或者出售偽造的增值税專用發票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量較大或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犯本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數量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零八條 第二款非法購買增值税專用發票或者購買偽造的增值税專用發票又虛開或者出售的,分別照本法第二百零五條,第二百零六條,第二百零七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二、偽造、出售偽造的增值税專用發票罪的加重事由有哪些?

(一)、加重處罰事由

犯偽造、出售偽造的增值税專用發票罪而數量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是本罪的加重處罰事由。這裏的數量較大,參照前引司法解釋的規定,是指偽造或者出售偽造的增值税專用發票一百份以上或者票面額累計五十萬元以上。有其他嚴重情節,是指具有下列情節之一的:

(1)違法所得數額在一萬元以上的。

(2)偽造並出售偽造的增值税專用發票六十份以上或者票面額累計三十萬元以上的。

(3)造成嚴重後果或者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二)、特別加重處罰事由

犯偽造、出售偽造的增值税專用發票罪而數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是本罪的特別加重處罰事由。這裏的數量巨大,參照前引司法解釋的規定,包括偽造或者出售偽造的增值税專用發票五百份以上或者票面額累計二百五十萬元以上。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是指具有下列情節之一的:

(1)違法所得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

(2)偽造並出售偽造的增值税專用發票三百份以上或者票面額累計二百萬元以上的;

(3)偽造或者出售偽造的增值税專用發票接近數量巨大並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4)造成特別嚴重後果或者具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

綜合上面所説的,偽造增值税專利發票的行為完全違反了國家對税務管理法的規定,只要所違法所得的額度達到國家所規定的標準,那麼就會承擔刑事的責任,輕者處三年以下,重者是可以高達無期徒刑,所以,不同的情形所處罰的標準就會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