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竊學生合租房是入户盜竊嗎?
在生活中,許多年輕人由於剛進社會,經濟條件不富裕,需要租合租房來緩解住房壓力,減輕經濟負擔。但是由於小偷十分多,小偷經常會進入房屋進行盜竊,那麼合租房被偷是否能夠認定為入室盜竊呢?法律對入室盜竊做出了明文規定,下文小編對盜竊學生合租房是入户盜竊這個問題做出了回答。
一、入户盜竊的定義
户,是指家庭及其成員與外界相對隔離的生活場所。包括封閉的院落、為家庭生活租用的房屋、牧民的帳蓬以及漁民作為家庭生活場所的漁船等。入户盜竊,是指以違法佔有為目的,非法進入家庭及其成員與外界相對隔離的生活場所,採用規避他人管控的方式,轉移而侵佔他人財物管控權的行為。
二、入户盜竊的特點
1,指家庭及其成員與外界相對隔離的生活場所。
2,包括封閉的院落、為家庭生活租用的房屋、牧民的帳蓬以及漁民作為家庭生活場所的漁船等。
3,集生活、經營於一體的處所,在經營時間內一般不視為“户”。
4,指實施盜竊行為的地點。
5,入户盜竊成立盜竊罪的,既不要求數額較大,也不要求多次盜竊。
三、入户盜竊的刑事責任
1,入户盜竊既遂的,即使未達到數額較大,應當負刑事責任。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盜竊罪】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户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2]
2,入户盜竊未遂,沒有達到數額巨大的,不負刑事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二條盜竊未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以數額巨大的財物為盜竊目標的;
(二)以珍貴文物為盜竊目標的;
(三)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四、進入合租房是否構成入户盜竊
“入户盜竊”的“户”是指供他人家庭生活、與外界相對隔離的住所。合租房整體上不認為是刑法意義上的“户”,從局部講,共用空間供多人使用,不具備“户”的特徵,而個人空間可認定為是“户”。行為人以非法目的竄入合租房共用空間行竊的,不宜認定為入户盜竊;以非法目的竄入合租者的個人空間行竊的,則應認定為入户盜竊。
上文詳細回答了盜竊學生合租房是入户盜竊這個問題,根據上文可知,合租房不宜認定為户,小偷進入合租公共區域不認定為入户盜竊,如果進入合租房的私人區域進行盜竊的可以認定為入户盜竊。如果住合租房被小偷盜竊,侵犯私人空間,可以利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利益,對小偷進行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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