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私分國有資產罪領導怎麼認定

依據我國刑法的規定和,私分國有資產罪如果是屬於單位犯罪的,則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就是單位的領導,指對單位行為有決定權的人。

私分國有資產罪領導怎麼認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九十六條 【私分國有資產罪;私分罰沒財物罪】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違反國家規定,以單位名義將國有資產集體私分給個人,數額較大的,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司法機關、行政執法機關違反國家規定,將應當上繳國家的罰沒財物,以單位名義集體私分給個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