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分國有資產罪新規定如何處罰
?
一、私分國有資產罪新規定如何處罰
《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條第一款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違反國家規定,以單位名義將國有資產集體私分給個人,數額較大的,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二、私分國有資產罪應該怎麼認定?
(一)客體要件
本罪所侵犯的直接客體是國有資產的管理制度及其所有權。
所謂國有資產,包括依法經由上述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管理、使用或者運輸中的國有資產。例如税務機關掌握着的納税人依法上交國家的税款等等。國家對單位的財經分配,有一整套宏觀管理制度,例如對所有權與經營權相分離的國有企業,凡實行承包經營者,國家均試行資金分帳制度,即將該企業掌握的資金分為國家資金和企業資金。其中,凡國家資金,不得用作企業職工集體福利基金或用作職工獎勵獎金等。否則,即屬違背國家對國有資產管理的不法行為,其中集體私分國有資產者,更進一步地侵犯了國有資產的所有權,數額較大者,即構成本罪。
(二)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主要表現為國有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違反國家規定,以單位名義將國有資產集體私分給個人,數額較大的行為。
(三)主體要件
本罪主體是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本罪是單位犯罪,但根據法律規定只處罰私分國有資產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四)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是直接故意犯罪。行為人須有明知是國有資產而故意違反國家規定,將其集體私分給個人的確定故意。如疏忽大意地誤將國有資產當作企業資金加以集體私分者,不能成立本罪,但情節嚴重者,可按有關瀆職犯罪處理。
要判斷行為人私分國有資產的行為是否會構成私分國有資產罪,需要從私分國有資產罪的四個構成要件上看。如果私分國有資產的行為沒有完全符合以上四個構成要件,則不成立私分國有資產罪,不能對其進行刑事處罰。根據法律的有關規定,私分國有資產的行為,如果數額較大,情節嚴重的,會構成私分國有資產罪。
-
私營企業公款私用如何處理?
律師解答:三種情形。律師解析:觸犯挪用資金罪量刑由三種情形:1、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3、數額特別巨...
-
受賄罪既遂該如何懲罰
律師解析:受賄罪既遂:1、一般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並處罰金;2、如果是數額巨大的,判三至十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沒收財產;3、如果是數額特別巨大的,判十年以上有期或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4、如果是數額特別巨大,並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判...
-
商業行賄是怎麼判定的?
律師解析:商業行賄罪判定標準如下:1、商業賄賂主體是經營者;2、商業賄賂行為人主觀上有在經營活動中爭取交易機會,排斥競爭的目的;3、客觀上採用了以祕密給付財物或其它手段賄賂對方單位或個人行為。刑法是規定犯罪、刑事責任和刑罰的法律。法律依據:《刑法》第一百...
-
挪用公款罪既遂如何量刑
律師解析:挪用公款罪既遂的量刑為:1、挪用公款,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3、挪用公款數額巨大不退還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挪用用於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歸個人使用的,從重處罰。法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