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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釁滋事認罪認罰書籤了有什麼作用?

一、尋釁滋事認罪認罰書籤了有什麼作用?

尋釁滋事認罪認罰書籤了有什麼作用?

簽了認罪認罰具結書首先能夠從當事人的這種做法表現出對此之前作出的一些行為已經有了悔改之意了,還有就是雖然不能很大程度的影響量刑結果,但任何從輕處罰的機會犯罪嫌疑人和家屬都不應該放過的,將來在服刑期間,也是考慮到當事人當初的這個行為,再次被減刑也是有可能的。

認罪認罰是指犯罪人出於悔改或者認錯的心理而明示或默示承認自己已經做出某種帶有犯罪性惡劣行徑的行為。它包括兩個方面的要求:一是主觀方面,犯罪人認識到了自己行為的錯誤,內心深處產生真心悔改之意。二是客觀方面,犯罪人對自己的犯罪有供認不諱的客觀事實。

二、尋釁滋事有可能無罪釋放嗎?

尋釁滋事罪是新《刑法》(第6次修改)增加的新罪名,是以前流氓罪中的一種,流氓罪現在取消了。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規定:“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因糾紛引起的故意傷害輕傷案件,可以調解,定性為尋釁滋事的,必須追究法律責任,構成犯罪的,應當提起公訴,不構成犯罪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治安拘留處罰。

三、以尋釁滋事罪被檢察院逮捕之後需要多久才能結案?

一般逮捕後,公安局的兩個月偵查期限,檢察院一個月的審查起訴,法院2個月的審理期限,一般都用不完,最長5個月內。

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五十四條 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複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長一個月。

第一百六十九條 人民檢察院對於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複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

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案件,改變管轄的,從改變後的人民檢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查起訴期限。

第二百零二條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於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變管轄的案件,從改變後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理期限。

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的案件,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法院後,人民法院重新計算審理期限。

尋釁滋事認罪認罰也是有一定的作用,情況較輕的會拘留;情況嚴重,構成犯罪的會追究其刑事責任,該判刑還是會判刑,認罪認罰書籤了説明犯罪人態度比較好,對做的事有悔改之意,會酌情考慮從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