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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資法律規定有什麼?

非法集資法律規定有什麼?

投資市場上總是會有不法分子用各種説法來騙取那些想要得到高收益的公民的資金,並將匯攏而來的所有非法資金用在了違法方面並且沒有實現給那些投資者收益的承諾,這些帶有欺詐性的投資其實就是法律上規定的非法集資。那麼,非法集資法律規定有什麼?

一、非法集資法律規定有什麼?

(一)常見罪名

非法集資刑事案件主要涉及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和集資詐騙罪兩個罪名。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是指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律、法規的規定,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行為。集資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行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與集資詐騙罪都有吸收公眾存款的行為,從表面上看有一定的相似性。兩者區別的關鍵在於主觀目的不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行為人並沒有非法佔有他人財物的目的,而是意圖通過非法吸收公眾存款來營利。集資詐騙罪的行為人主觀上具有非法佔有他人財物的目的,意圖直接佔有所募集的資金。

(二)法律後果

根據《刑法》的規定,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犯集資詐騙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數額特別巨大並且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三)參與非法集資形成的風險及損失承擔

有關法律明確規定,因參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非法集資活動受到的損失,由參與者自行承擔,而所形成的債務和風險,不得轉嫁給未參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非法集資活動的國有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以及其他任何單位。在取締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非法集資活動的過程中,地方政府只負責組織協調工作,而不能採取財政撥款的方式彌補非法集資造成的損失。

這意味着一旦社會公眾參與非法集資,參與者利益不受法律保護,經人民法院執行,集資者仍不能清退集資款的,應由參與人自行承擔損失,而不能要求有關政府部門代償。

以上就是關於非法集資法律規定的全部內容,法律中雖然對非法集資的規定並沒有作過多詳細的規定,但總體來説這些規定都將非法集資行為定性為極為惡劣的犯罪並且基本上都會對其處以非常嚴厲的刑事處罰。如果懷疑自己遭遇非法集資應當及時報警。

標籤:法律 集資 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