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犯罪分工分類法律上是怎麼認定的?
共同犯罪分工分類在法律上的認定是:
1、以行為分工為標準,分為實行犯、教唆犯、幫助犯,有的再加上組織犯,大多數國家的作法。
能清晰表明行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行為性質,無法明確其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大小。
2、以作用為標準,分為主犯和從犯、脅從犯,中國古代刑法中的作法。
能清晰表明行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但卻不能明確其在共同犯罪中的行為性質內容。我國《刑法》採取“以作用標準為主,以分工標準為補充”劃分方法,分為主犯、從犯、脅從犯和教唆犯。
二、不構成共同犯罪的情形有哪些?
1.共同過失犯罪行為
即二人以上共同過失犯罪的,不屬於共犯,只需根據個人的過失犯罪情況分別負相應的刑事責任即可。
2.故意加過失的情形
二人以上實施共同的危害行為,但罪過形式不同,即一人為故意犯罪,一人為過失犯罪,雖然兩人的行為共同導致危害結果的發生,但不屬於共同犯罪。
3.犯罪的故意內容不同
該不同的罪過內容能夠決定行為性質不同。
4.同時犯不成立共同犯罪
所謂同時犯,即指沒有共同實行犯罪的意思聯絡,而是在同一時間、同一場所實施同一性質的犯罪行為,對此應作為單獨犯罪分別論處。
5.實行過限的情形
所謂實行過限,即超出共同故意範圍之外的犯罪行為,這部分過限不屬於共犯範疇。共犯人超過共同犯罪故意又犯其他罪的,對其他罪只能由實行該種犯罪行為的人獨自負責,其他共犯人對此不負刑事責任。
6.事前無通謀的事後幫助
事前無通謀的事後幫助行為主要是指事後窩藏、包庇、窩贓、銷贓等行為,對此,不構成共同犯罪。因為在事先無通謀、在犯罪實行過程中也無通謀,故缺乏共犯的主觀條件,對這種事後幫助行為應單獨定罪。
7.先後犯的特殊情形
所謂先後犯是指兩個以上的人在同一或者極為接近的時間、 場所,對同一犯罪對象先後實施同種犯罪,而主觀上沒有犯意聯繫的情況。由於行為人在主觀上沒有共同故意,因而不構成共同犯罪。行為人對其行為只能由各人分別承擔刑事責任。
對於共同犯罪的認定和處理,應當嚴格基於共同犯罪的具體條件來進行適用,法律上明確規定了共同犯罪的判決處理情況,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不清楚的,可以諮詢司法機關來進行合法的處理,也可以聘請律師來進行界定。
-
破壞性採礦罪由哪些構成
一、破壞性採礦罪由哪些構成破壞性採礦罪,是指違反礦產資源法的規定,採取破壞性的開採方法開採礦產資源,造成礦產資源嚴重破壞的行為。1、本罪侵犯的客體為國家對礦產資源開採的管理制度及礦產資源保護制度。2、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違反礦產...
-
酒後尋釁滋事行為認定有什麼標準?
很多人認為酒後的行為是在酒精的操控下實施的,並非個人真實意願,所以即使有破壞公共物品以及一些尋釁滋事的行為可能會根據實際情況從輕處罰。那麼,在我國酒後尋釁滋事行為認定有什麼標準?本站小編結合相關法律法規為大家解答如下。酒後尋釁滋事行為認定有什麼標...
-
生產經營地溝油判什麼罪?
一、生產經營地溝油判什麼罪?利用“地溝油”加工食用油等,將適用“在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進行定罪。新通過的《刑法》明確規定,在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銷售明知摻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處五...
-
假裝租房向別人要錢有沒有犯罪?
一、假裝租房向別人要錢有沒有犯罪?假裝租房向別人要錢是犯罪的,屬於詐騙的違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合同詐騙罪;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