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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司欠款法人承擔什麼責任

一、一般公司欠款法人承擔什麼責任?

一般公司欠款法人承擔什麼責任

公司欠款法定代表人不承擔責任,公司獨立承擔民事義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對企業的債務沒有責任,但如果是因為法定代表人的故意或者重過失導致的,公司的股東可以要求法定代表人承擔侵權責任。

公司法

第三條 【公司界定及股東責任】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二、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按照《公司法》規定,公司股東對公司債務直接承擔法律責任應符合以下條件:

1、股東有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的行為。

2、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嚴重損害”沒有量化標準,需要法官根據債權人所舉的證據綜合認定,所以實踐中債權人所舉的證據就顯得十分重要。

三、關於法人代表的規定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十一條 【法定代表人的定義及行為的法律後果】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代表法人從事民事活動的負責人,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義從事的民事活動,其法律後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權力機構對法定代表人代表權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相對人。

第六十二條 【法定代表人職務侵權行為的責任承擔】法定代表人因執行職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法人承擔民事責任。

法人承擔民事責任後,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可以向有過錯的法定代表人追償。

其實,嚴格意義上來講,法人和法人代表是不一樣的,公司就是法人,所以公司欠款以後,公司償還的意思就是法人償還。但法人代表和股東沒有任何違反職權的行為的,就不能要求法人代表或者是股東替公司還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