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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犯罪構成網上通緝?

一、什麼犯罪構成網上通緝?

什麼犯罪構成網上通緝?

1、是刑事犯罪。

2、犯罪事實清楚。

3、案犯在逃,符合這三個條件就能上網通緝。

並不是説大家都可以從網絡上就可以看到所有通緝犯的資料。一般只有部分A、B級通緝犯。網上通緝令是公安內部使用,不對整個互聯網開放。

網上追逃人員的範圍包括司法機關已批准或決定逮捕、刑事拘留和有證據證明已構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犯罪嫌疑人。

逃離居住地、監視地、作案地,經辦案機關抓捕未歸案的,以及從看守、勞改、勞教場所脱逃的犯罪嫌疑人、罪犯或勞教人員。

二、以下三種在逃人員必須上網:

1、1999年7月1日以後,已經辦理了刑事拘留、逮捕法律手續的在逃人員要在一個月以內上網;

2、看守所、勞改、勞教場所脱逃的在逃人員要隨時上網;

3、案情重大、緊急、情況特殊的在逃人員,經地(市)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可先上網,然後補辦刑事拘留、逮捕法律手續。

在逃人員上網要有簡要案情、姓名、性別、照片、體貌特徵、身份證號碼、法律手續等資料,要逐步提高上網在逃人員資料的質量。

逃犯信息上網要經縣、區以上(含)公安機關偵查辦案部門負責人審批。各級刑偵部門要隨時掌握網上在逃人員信息,省級公安機關刑偵部門負責對上網在逃人員情況變化時的刪改和抓獲核實後的撤銷工作。

對於應當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的,就可以上網通緝。

相關規定:

《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第二百六十五條 應當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機關可以發佈通緝令,採取有效措施,追捕歸案。

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在自己管轄的地區內,可以直接發佈通緝令;超出自己管轄的地區,應當報請有權決定的上級公安機關發佈。

通緝令的發送範圍,由簽發通緝令的公安機關負責人決定。

網上通緝可以成為一種高效找到罪犯的方式,因為網上通緝一般都會有報酬,並且看到的人更多了,所以覆蓋範圍更廣,所以是一個非常值得推廣的捉拿罪犯的方式,但是一般是對於刑事罪犯。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標籤:通緝 犯罪構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