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刑法犯罪構成四要件是怎麼規定的?

一、刑法犯罪構成四要件是怎麼規定的?

刑法犯罪構成四要件是怎麼規定的?

現在犯罪構成理論模式分為四要件和二階層,有的人可能會糾結於犯罪構成四要件。

(一)犯罪主體

是指實施犯罪行為的人。每一種犯罪,都必須有犯罪主體,有的犯罪是一個人實施的,犯罪主體就是一人,有的犯罪是數人實施的,犯罪主體就是數人。根據刑法規定,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實施犯罪的,構成單位犯罪,因此,單位也可以成為犯罪主體。

(二)犯罪的主觀方面。

是指犯罪主體對其實施的犯罪行為及其結果所具有的心理狀態。f犯罪主觀的心理狀態有兩種,即故意和過失。比如犯盜竊罪,犯罪人希望將他人財物竊為己有;犯故意傷害罪,犯罪人希望造成他人身體受到損傷的結果。有的犯罪是過失性質的,如失火罪,犯罪人就具有疏忽大意的心理狀態。在單位構成犯罪的情況下,該單位對犯罪行為負有責任的人員也同樣具有主觀心理狀態。

(三)犯罪的客觀方面。

是指犯罪行為的具體表現。比如犯詐騙罪,犯罪人具有虛構事實、欺騙他人的行為,販毒罪具有販賣毒品的行為,等等。

(四)犯罪客體。

是指刑法所保護而被犯罪行為所侵害的社會關係。犯罪客體和犯罪對象是不同的,犯罪對象是犯罪行為所直接針對的對象,如殺人罪、傷害罪,犯罪對象是具體的被害人,而犯罪客體是指刑法所保護的公民人身權利不受非法侵害的這種社會關係。

二、相關規定

犯罪構成的共同要件,是指一切犯罪構成都必須具備的要件,因此,也稱犯罪構成的必要要件。雖然各個具體的犯罪構成要件都有特殊性,但如果將各種具體的犯罪構成要件歸納、整理加以概括抽象的話,任何犯罪構成都包括四個方面的要件(關於犯罪構成的共同要件,刑法理論上有相當大的分歧):

(1)二要件説,認為犯罪構成的共同要件分為行為要件和狀態要件;

(2)三要件説(老版本),認為犯罪構成的共同要件是主體、危害行為、客體;

(3)四要件説,認為犯罪構成的共同要件應為犯罪客體、客觀方面、主體、主觀方面。

(4)新理論:三要件説。認為犯罪構成的共同要件為犯罪客觀要件、犯罪主體要件和犯罪主觀要件。

犯罪是違反了刑法規定的內容,實施危害當事人權益的行為,根據現在的理論認為犯罪的構成是兩階層,而非四要件,要求行為人由主觀的犯罪目的,客觀實施了犯罪行為就構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