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釁滋事能夠判緩刑嗎?
可以對尋釁滋事罪的犯罪分子,在進行判刑的時候也是有可能適用緩刑的,但需要滿足我國緩刑的條件才有可能適用緩刑。法律依據:我國現行刑法第七十二條規定:“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據犯罪分子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適用緩刑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的,可以宣告緩刑。”第七十四條規定:“對於累犯,不適用緩刑。”
緩刑的適用必須符合以下兩個條件:
1、犯罪分子被判處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不屬於累犯。這只是適用緩刑時必須遵守的對象條件,但它並不意味着所有被判處這種特定刑罰的犯罪分子,都應當宣告緩刑。適用緩刑的實質條件,必須是犯罪情節不很嚴重,主觀惡性不深,並且具有悔罪表現。
2、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是宣告緩刑的推定條件。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是宣告緩刑所期待的重要目標的宗旨,同時,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實際上是指罪犯不存在再犯罪的趨勢或再犯罪的可能性。認定罪犯是否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僅僅是一個可能性的預測。但是,這種可能性的預測不能主觀臆斷,應當依據客觀事實進行綜合論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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