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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民間借貸複利合法嗎?

一、民間借貸複利合法嗎?

自然人民間借貸複利合法嗎?

民間借貸複利部分是合法的,部分是不合法的,民間借貸為適當保護複利原則,超出法律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

對於民間借款合同的利息問題,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上述規定體現了以下幾個原則:

第一,無息推定原則,即對當事人在借款合同中對利息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應當推定確認借款人不必向貸款人支付借款利息。

第二,合理利率原則。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

第三,適當保護複利原則。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八條借貸雙方對前期借款本息結算後將利息計入後期借款本金並重新出具債權憑證,如果前期利率沒有超過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債權憑證載明的金額可認定為後期借款本金;超過部分的利息不能計入後期借款本金。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24%,當事人主張超過部分的利息不能計入後期借款本金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按前款計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間屆滿後應當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能超過最初借款本金與以最初借款本金為基數,以年利率24%計算的整個借款期間的利息之和。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支付超過部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民間借貸正規借條怎麼寫

借條

借款人:姓名____,性別____,民族____,出生年月日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今向______借人民幣大寫():____元整小寫:____元整,期限為____個月.

於__年__月__日一次性還清.

此據

借款人: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

借款日期:__年__月__日

借條書寫注意事項:

1、準確書寫姓名

出具借條時一般借款人會署名,這是常識,但是有些人有學名(大名)、乳名(小名)、字、號、綽號,還有的名字音同字不同。借條作為表明雙方借貸關係的法律文件,署名應當準確、規範、嚴謹,嚴格按照身份證上的法定姓名簽署。作為出借人對借款人的署名應當高度重視,一般穩妥的做法是要求借款人攜帶身份證,按照身份證上的名字署名,並附上身份證號碼。可能有些人覺得這個建議小題大做,但真正發生爭議時可以省卻不少麻煩。本人曾代理一個案件,借款人的名字為同音字,讀音相同用字不一樣,借款人後來否認自己有這筆借款,也否認借條上的借款人就是自己,最後只能提起筆跡鑑定,費了不少的功夫。同理,借條上對出借人的名字也應當準確,本人代理的一個借貸案件,由於借條上出借人的名字為同音字,法院立案庭不予立案,最後只好到派出所户籍室,要求出具證明為同一個人,但派出所不清楚情況,不同意出具證明,要求到居委會開證明再到派出所蓋章,繞了許多圈子,才把案子立上。如果借款人已婚,最好由夫妻兩人共同署名,以做到有備無患。有些人在經濟狀況惡化後會利用假離婚來逃避債務,其配偶往往以不清楚借款情況、該借款沒有用於家庭共同生活而不認可欠債。

2、明確約定利息

個人借貸一般發生在親朋好友之間,有些人礙於情面,對借款是否計算利息含糊其辭,為今後糾紛埋下了隱患。俗話説“親兄弟,明算帳”,在金錢往來上親朋好友之間更應當明明白白,這樣反而更有利於長久保持情誼。因此,借貸時應當明確借款有償無償,有償借款利息的計算方式是月息還是年息,利息是同本金一起支付還是提前分段支付。這些情況都要在借條上約定清楚明確,才能避免以後發生紛爭。一般民間借貸借條上沒有約定利息,視為無息。如果是有息借款,根據法律規定,利率最高不得超過央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

在我們國家民間借貸案件當中,需要審理的關鍵性的問題就是借款的本金以及借款的利息,需要提醒注意的是,借款的利息不能夠超過法律規定的上線,所以民間借貸複利的這種行為況如果超過法律上限,也不以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