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尋釁滋事怎麼定罪量刑
一、未成年人尋釁滋事怎麼定罪量刑
未成年人尋釁滋事定罪量刑標準為:依據《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規定,尋釁滋事罪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已滿14未滿18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減輕處罰,情節輕微或有積極悔過、賠償受害人等能減輕刑罰的情況的可能會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判處三年以下,則可適用緩刑的規定。受害人一方可在公訴階段提起刑附民的賠償訴訟。
二、最新尋釁滋事罪立案標準是什麼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第三十七條[尋釁滋事案(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尋釁滋事,破壞社會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1、隨意毆打他人造成他人身體傷害、持械隨意毆打他人或者具有其他惡劣情節的;
2、追逐、攔截、辱罵他人,嚴重影響他人正常工作、生產、生活,或者造成他人精神失常、自殺或者具有其他惡劣情節的;
3、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價值二千元以上,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三次以上或者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4、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三、如何區分聚眾鬥毆罪與尋釁滋事罪
⑴主體不同。尋釁滋事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行為人只要實施了尋釁滋事行為且情節惡劣或情節嚴重,即應承擔法律責任。而聚眾鬥毆罪則要求以聚眾的形式,至少要求主體在3人以上,在處罰上,聚眾鬥毆罪只處罰首要分子和積極參加者。
⑵客觀方面表現不同。尋釁滋事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肆意挑釁、無事生非、無理取鬧,橫行霸道,破壞公共秩序,情節惡劣,或者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行為,其犯罪對象一般不特定,具有很大的隨意性。而聚眾鬥毆罪客觀方面表現為組織、策劃、指揮或積極參加聚眾鬥毆的行為,並且要求雙方或多方人數均在3人以上的相互施加暴力、攻擊人身。
四、尋釁滋事治安如何處罰
做出尋釁滋事的行為如果不構成犯罪的,要依據尋釁滋事情節進行相應的治安處罰,一般是進行罰款或者拘留。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鬥毆的;
(二)追逐、攔截他人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的;
(四)其他尋釁滋事行為。
因此結合全文的敍述就能夠得知,未成年人尋釁滋事定罪量刑標準為:《刑法》中的第二百九十三條規定,尋釁滋事一般的量刑標準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如果是年滿十四歲未滿十八歲的可以酌情從輕或減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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