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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對瀆職犯罪量刑處罰

如何對瀆職犯罪量刑處罰

當您利用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時,如果妨害國家機關的正常活動,損害公眾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職務活動客觀公正性的信賴,致使國家與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您就觸犯了法律,犯了瀆職罪。那此時要如何對瀆職犯罪量刑處罰呢?本站小編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瀆職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傷2人以上,或者輕傷5人以上的;

2、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0萬元以上的;

3、造成有關公司、企業等單位停產、嚴重虧損、破產的;

4、嚴重損害國家聲譽,或者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5、其他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情形;

6、徇私舞弊,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二、如何對瀆職犯罪量刑處罰

1、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負有解救職責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務阻礙解救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4、有查禁犯罪活動職責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向犯罪分子通風報信、提供便利,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5、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招收公務員、學生工作中徇私舞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6、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造成珍貴文物損毀或者流失,後果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實踐中,我們要注意的是,玩忽職守型瀆職犯罪中的“重大損失”、“特別重大損失”應以起訴時是否造成重大損失或特別重大損失為準。在法院審理期間,即使有證據表明重大損失得以挽回的,也不能改變行為人的犯罪性質,但在量刑上可以酌情從輕處罰。觸犯不同類型的瀆職罪,量刑標準也是不一樣的,所以您要根據自己的情況,諮詢專家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