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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獄減刑政策包括什麼?

監獄減刑政策包括什麼?

一、監獄減刑政策包括什麼?

監獄減刑新規定是不滿五年刑期的,需要執行一年以上才可以減刑;五年以上不滿十年刑期的,需要執行一年六個月以上才可以減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需要執行二年以上才可以減刑。有期徒刑減刑的要從執行判決那天開始計算。確有悔改表現或者有立功表現的,一次減刑不超過九個月有期徒刑;確有悔改表現並有立功表現的,一次減刑不超過一年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現的,一次減刑不超過一年六個月有期徒刑;確有悔改表現並有重大立功表現的,一次減刑不超過二年有期徒刑。

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減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現之一的,應當減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動的;

(二)檢舉監獄內外重大犯罪活動,經查證屬實的;

(三)有發明創造或者重大技術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產、生活中捨己救人的;

(五)在抗禦自然災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現的;

(六)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的。

二、減刑最多能減多少年?

減刑標準規定最多減原刑罰的一半。

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一般不適用減刑。如果在緩刑考驗期間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予以減刑,同時縮減其考驗期限。但減刑後實際執行的刑期不能少於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相應縮減的緩刑考驗期限不能少於減刑後的實際執行的刑期。判處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1、確有悔改表現或立功表現的,一般一次減刑不超過一年有期徒刑;

2、確有悔改並有立功表現,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現的,一般一次減刑不得超過兩年有期徒刑;

3、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如果悔改表現突出或者有立功表現的,一次減刑不得超過兩年有期徒刑;

4、如果悔改表現突出並有立功表現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現,一次減刑不得超過三年有期徒刑。

減刑需按照法律規定執行,減刑最多能夠減少到原來刑罰的一半,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的,可以適用緩刑,而不是減刑。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間,有重大立功表現,可以考慮適用減刑。被判處有期徒刑的,一次減刑不能超過一年。

標籤:監獄 政策 減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