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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人挖別人家的墳墓犯什麼罪?

請人挖別人家的墳墓犯什麼罪?

一、請人挖別人家的墳墓犯什麼罪?

請人挖別人家的墳墓構成盜竊、侮辱、故意毀壞屍體、屍骨、骨灰罪;

故意毀壞他人墳墓不構成犯罪,依法將受到治安處罰。但是如果出現侮辱或者盜竊屍體的,就構成犯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二條,盜竊、侮辱、故意毀壞屍體、屍骨、骨灰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六十五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故意破壞、污損他人墳墓或者毀壞、丟棄他人屍骨、骨灰的;

(二)在公共場所停放屍體或者因停放屍體影響他人正常生活、工作秩序,不聽勸阻的。

二、盜竊、侮辱、故意毀壞屍體、屍骨、骨灰罪構成要件有哪些?

1、客體要件

本罪客體為社會風尚和公共秩序。本罪的行為對象是屍體。所謂屍體,是指自然人死亡後所遺留的軀體。尚未死亡的被害人的身體,不是屍體:無生命的屍體如已蜕化分離的,則為遺骨或遺發,不能稱為屍體。屍體,一國家判例解釋除整具遺體外,還可以包括已經成形的死胎、屍體的部分及成為其內容的物;所謂遺骨,指根據傳統祭祖、紀念風習於以保留或應當存留的死者骨骸。

2、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盜竊、侮辱、故意毀壞屍體、屍骨、骨灰的行為。

所渭盜竊屍體,是指行為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祕密竊取屍體的行為,即採取為他人所不知曉的方法將屍體置於行為人自己實際控制支配之下從而使他人喪失對身體的佔有。如從墳墓中、停屍房或從其他任何放置屍體的場所祕密竊取屍體。即行為人主觀上認識是祕密的,是為他人所不知的,至於客觀上是否為他人所知,不影響祕密竊取的性質。這種祕密性主要是針對死者的親屬即遺屬或屍體管理人等相關人員而言,而不包括其他人。例如行為人採取為死者親屬或醫院停屍間的負責人或者公墓的看管人所不知曉的方法祕密地將屍體運轉出屍體合法佔有人控制的範圍,這種行為即使為其他人所看見仍不失為盜竊屍體的行為。值得注意的是,這裏的盜竊屍體行為以屍體原來不在行為人控制這下為必要,如果屍體原來在行為人控制之下,如殺人後直接將屍體轉移、隱藏、掩埋的,不以本罪論處。

3、主體要件

本罪主體為一般主體。凡年滿l6週歲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4、主觀要件

本罪的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過失盜竊、侮辱屍體者,不構成犯罪。

本罪屬選擇性罪名,有盜竊或者侮辱屍體行為之一的,即構成本罪。盜竊屍體後加以侮辱的,仍只需按一罪處罰,不必數罪併罰。殺人後為毀滅罪證、掩蓋罪跡而毀壞、拋棄屍體的,應以殺人罪從重處罰;殺人後為損害死者的尊嚴或者生者的感情而故意侮辱屍體的,應當數罪併罰。

綜合上面所説的,挖他人的墳墓已經觸犯了我國的的法律條款,也會讓他人受到的傷害,只要存在故意毀壞屍體、屍骨的,那麼就可以按刑事條款來進處罰,對於處罰的標準就會按犯罪的情形大小來進行判定,這樣才能讓違法者付出該有的代價。

標籤:墳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