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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處罰金4萬元可以不執行嗎

一、單處罰金4萬元可以不執行嗎?

單處罰金4萬元可以不執行嗎

罰金不可以不執行,罪犯不執行的,法院可以強制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五十二條 【罰金數額的裁量】判處罰金,應當根據犯罪情節決定罰金數額。

第五十三條【罰金的繳納】罰金在判決指定的期限內一次或者分期繳納。期滿不繳納的,強制繳納。對於不能全部繳納罰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時候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以執行的財產,應當隨時追繳。

由於遭遇不能抗拒的災禍等原因繳納確實有困難的,經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繳納、酌情減少或者免除。

二、罰金的法律特徵有哪些?

(一)罰金與沒收財產一樣,都是人民法院對犯罪分子採取的強制性財產懲罰措施。

(二)按照我國刑法罪責自負,反對株連的原則,罰金同沒收財產一樣,也只能執行犯罪分子個人所有的財產,不能執行犯罪分子家屬所有或者後有的財產。

(三)罰金的範圍只能是強制犯罪分子繳納個人所有的一定數額的金錢。如果沒有錢款、可以對其擁有的合法財產採取查封、扣押、凍結、變賣、拍賣措施,用變賣、拍賣的錢款折抵罰金。

(四)罰金的繳納是在法院的判決生效之後,涉及的是刑罰的執行問題。

三、刑事案件根據哪些因素確定罰金標準?

1、人民法院應當根據犯罪情節,如違法所得數額、造成損失的大小等,並綜合考慮犯罪分子繳納罰金的能力,依法判處罰金。刑法沒有明確規定罰金數額標準的,罰金的最低數額不能少於1000元。對於未成年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罰金,但罰金的最低數額不能少於500元。

2、依法對犯罪分子所犯數罪分別判處罰金的,應當事先並罰,即將所判處的罰金數額相加,以執行總和數額。

如果一人同時觸犯了數罪並且同時判決了罰金和沒收財產,這個時候也應當合併執行,只不過如果是沒收全部財產的時候,只執行沒收全部財產一項,沒有必要再執行罰金了。

3、對於犯罪情節較輕,適用單處罰金不致再危害社會,並且具有法定情形的,可以依法單處罰金。這些情形有偶犯或初犯、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現、犯罪時不滿18週歲等等。

單處罰金説明犯罪情節不是特別的嚴重,不管法院判處的罰金數額是多少,正常情況下都不可以不執行。事實上,人民法院在確定罰金標準的時候,也不可能完全不考慮犯罪嫌疑人的執行能力。

標籤:處罰金 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