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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罪併罰最高刑期是多久?

數罪併罰最高刑期是多久?

我們發現,要是罪犯犯有數罪的話,那在最後量刑處罰的時候,往往會進行數罪併罰。而在這種情況下,並不是將所有犯罪的量刑簡單的相加之後做出處罰。我國對數罪併罰的最高刑期做出了規定,那究竟數罪併罰最高刑期是多久呢?請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一、數罪併罰最高刑期是多久

數罪併罰執行刑期的規定,是指在人民法院判決宣告之前,一人犯有數罪,除被判處死刑和無期徒刑以外的刑罰外,應當在總和刑期以下,數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決定執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超過三年,拘役不能超過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過二十年。由此可知,數罪併罰執行刑期有三種具體規定:

1、數罪中有一罪被判處死刑或者無期徒刑的,執行執行死刑或者無期徒刑。

2、數刑總和刑期以下,數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決定執行刑期。如:拐賣婦女罪被判有期徒刑七年,強姦婦女被判有期徒刑九年,介紹賣淫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該罪犯的數刑中總和刑期為十九年,決定執行的刑期為十九年以下,數罪中最高刑期為九年,該犯的實際執行期應為九年以上十九年以下酌情決定執行期。

3、數罪併罰管制最高不超過三年,拘役不超過一年,有期徒刑不超過二十年。這是數罪併罰最高執行刑期的規定,如數罪都被判處管制,總和管制達到五年,但最高執行刑期不超過三年,也就是説最高執行三年管制。

另外數罪中被判處有附加刑的,附加刑也應當執行,並且有幾個執行幾個,刑法規定“如果數罪中有判處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須執行”。

二、數罪併罰的情形有哪些

1、判決宣告以前,一個人犯有數罪的,應當對所犯各罪分別量刑,然後按照刑法第69條規定的上述原則和方法,決定應當執行的刑罰。

2、判決宣告以後、刑罰執行完畢以前,發現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應當對新發現的罪作判決,把前後兩個判決所判處的刑罰,在最高刑期以上總和刑期以下,決定應當執行的刑罰,這就是數罪併罰計算刑期的先並後減方法。

3、判決宣告以後,刑罰執行完畢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新罪的,應當對新犯的罪作出判決,把前罪沒有執行的刑罰與新罪所判處的刑罰,在最高刑期以上總和刑期以下,決定應當執行的刑罰。這就是數罪併罰計算刑期的先減後並方法。

實踐中,需要滿足了數罪併罰的情形之後,才能對犯罪分子進行數罪併罰。至於數罪併罰最高刑期,我國法律中規定,數罪併罰最高刑期一般是不能超過20年的,當然數罪加起來的最高刑超過了30年的話,則要求不能超過25年。要是你在這方面還有疑問,不妨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

標籤:刑期 數罪併罰